【大公報訊】記者鄧滔報道:前年九月佔領行動前夕,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煽惑他人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廣場,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黃之鋒被判80小時社服令、周永康則被判監三星期,緩刑一年。律政司不滿判刑太輕,向法庭申請進行覆核。覆核聆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裁判官聽取律政司陳詞後,認為理據不足,維持原判,並須律政司一方支付覆核聆訊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