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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布」禍港 立法會急需杜絕/陸文英

時間:2018-06-13 03:15:50來源:大公網

  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自2008年4月由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首次在立法會會議提出至今,社會經歷長達10年的爭議。「一地兩檢」「第三步」方案仍因反對派「拉布」阻擾而遲遲未能通過。目前,高鐵工程已完成99.6%,立法會最後表決若再拖,勢影響高鐵在9月通車。廣深港高鐵是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建設之一,是讓香港能更好地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為香港未來發展注入強大新競爭力的重要設施,落實「一地兩檢」事實已成為大多數港人的願望。

  市民憤怒 難忍「拉布」

  這些年來,「拉布」竟然成了反對派「反中亂港」的武器。港人都能看到,反對派「拉布」幾乎出現在所有建設香港,尤其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議案中。2012年,政府提出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建議,反對派議員「拉布」足足拖延了三年。不少涉及香港長遠發展項目的議案,因為反對派的「拉布」,導致工程項目撥款申請的審批進展非常緩慢,令大量工務工程積壓,嚴重威脅打工仔的飯碗,影響行業正常營運,政府公帑亦因工程延誤而開支大幅度增加。本港多個商會曾聯合指出,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率的遞減,零售及旅遊業的退步,都可以追溯到反對派的「拉布」破壞行動上。事實上,「拉布」嚴重損害香港經濟民生,窒礙經濟發展及削弱香港競爭力,已經到令市民普遍憤憤不平,難以再忍的地步!

  看着香港這些年的困擾和虛耗阻滯,廣大市民痛心疾首,而反對派議員卻為他們的「戰績」竊竊暗喜,變本加厲地上演「全武行」的「暴力拉布」,癱瘓議會、狙擊施政已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香港從百年港英管治,到回歸祖國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或者缺少管理立法會的經驗,但回歸畢竟已20多年,這種所謂兼顧多元,彰顯「自由」的政制形態,在今天立法會被反對派「綁架」的情況下,難道能繼續放任下去?不少市民問:政府的施政能力何以如此虛弱?我們能長期聽由反對派以「拉布」危害香港而束手無策嗎?

  現時香港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大部分是沿用昔日港英時期立法局留下來的版本,很多條文早已不合時宜,亦有不少漏洞,這無疑給反對派無休止鬧事,拖垮政府施政大開了方便之門。

  事實上,英國儘管是老牌的議會國家,其本身體制就存在不少缺陷,他們也有民主失敗的時候。2016年,英國進行脫歐公投,在支持票達52%情況下強行推動,結果導致英鎊貶值、通脹率和失業率上升、房價下跌、政治上孤立,那些曾經支援脫歐的民眾,後快就後悔了;到2017年,支持留歐的英國民眾大幅增至60%。這樣的民意反轉,見證了議會制度遠非想像般完善完美。原因是往往民主投票有太多的盲目性、隨意性,投票者對被選對象,對國家大勢全局和當中涉及方方面面的細節與影響因素,缺乏真確深入全面的了解。

  無數歷史的經驗證明,只有眼觀四海風雲,心存天下,具治國方略和遠見卓識的高層政治精英領導人,才能運籌帷幄作出較英明正確的選擇和決策。

  可參考外國議會先例

  精英治理是必需的,中國的領袖精英是基層漸進式,沒有施政經驗表現是提不去上的。民主選舉出來的領袖就算是有智慧才幹的精英,卻往往受制於各利益集團或民粹主義泥濘中,難以施政用權而淪為「弱領袖」,「弱領袖」自然產生「弱政府」。尤其在一些新興的民主政制國家或地區,民粹主義氾濫,行政與立法關係不協調,意見分歧嚴重,很難達成共識。同時,由於選票壓力,政黨和政府一味迎合選民,使政府難有作為,施政動輒得失、舉步維艱。議會失序影響所及甚至進一步導致社會撕裂。

  《歷史終結論》的提出者法蘭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認為:秩序良好社會的第一要素是「強政府」。「強政府」要求必須能體現自主性,即政府能通過自身的能力和行為,確立並追求超越各種利益集團訴求的目標,真正實現對公共利益的維護。按照西方民主政治議會理論,一個運行成熟的議會,行政立法關係融合,既有充分的議論討價還價,又能體現國家和政府的施政意圖意志。要做到這一點應當強化兩套機制,一是類似歐美大國那樣,由多數政黨(大黨)控制議會主要席位,從而減少爭執;二是整肅議事規則,改善議事功能,建立能夠很好控制辯論的機制。出現「拉布」、失序、毆鬥意味這個基本底線被忽視。說明這個地區或國家體制不成熟,也顯示了政黨參政的軟弱、失策與不規範。

  對於議會「拉布」毆鬥,美國曾推出強硬規定加以遏制。2013年11月21日,美國國會參議院以52票對48票的結果,對延續了數百年的「拉布」規則做出了多項限制和調整;而韓國2012年通過《國會法》修正案(又名《國會肢體衝突防止法》),從根本上防止強行阻撓議事事件,對利用非法手段妨礙議事的議員加強懲罰力度等措施規範議會秩序。從相關新聞報道中能看出,2012年以後,韓國議會基本上杜絕了失序衝突尤其是暴力事件。

  這些論述與措施實例,對香港不是應該很有啟示嗎?歐美韓等國能以法律規範議會運作,香港為什麼就不能?當然,林鄭月娥上任特首以來已有數位違規議員被DQ,顯示政府對立法會規範在努力改善中,但港人期盼立法會議事規程,有更多適應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適應「一國兩制」新階段之需的改革創新,否則,絕大多數港人的福祉,會受制於少數懷有「反中亂港」政治目的的議員,這對絕大多數市民是極不公平,也是有違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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