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市場上不少保險公司已表態會參加自願醫保計劃
對於已經購買個人住院保險的消費者,最關心的,莫過於如何轉移至自願醫保計劃。根據政府發出的初步守則,在登記參與自願醫保後,保險公司須提供一次機會,讓現有投保人選擇將現有保單轉移至認可產品。
政府估計,推出自願醫保的首兩年會有約100萬人投保,佔現時醫保市場四成,而在2016年估計約有230萬名現有保單持有人。
保險公司須承諾在註冊參與自願醫保後,應盡快為其現有保單持有人作出是項安排,而此承諾須在自願醫保實施後十年內實現。保險公司應為現有保單持有人提供轉移安排,如在原有產品中加入自願醫保的元素,不可作重新核保;或提供符合自願醫保要求的另一產品作選項,可作重新核保。
除現有保單持有人外,保險公司並不必為其他保單持有人提供轉移安排。投保人應充分考慮自己所需,才決定是否轉移到自願醫保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