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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入獄才是公眾利益/關 昭

時間:2018-05-29 03:15:37來源:大公網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蓄意披露廉政公署調查資料罪名成立,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

  吳文遠乃激進亂港派「大將」,曾多次赴台活動,與「台獨」勢力勾結,在港推行「港獨」。而無論是「佔中」或「旺暴」期間,其無視法紀、肆意妄為的嘴臉已表露無遺。「台獨」頭目楊月清曾公開說「吳文遠是怎看怎好」,肉麻吹捧。

  吳今次在泄密事件上踩到法治「底線」,被判鋃鐺入獄,刑期超過三個月,依例五年之內不得參與選舉活動,其「政治能量」將會降低,可說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事實是,吳文遠此次罪成入獄,再一次赤裸裸暴露了亂港派一夥長期「目中無法」、破壞特區法治的真面目。有關案件緣於年前《蘋果日報》報道所謂高官「換樓醜聞」,事涉時任民政事務局常秘的馮程淑儀。吳文遠即如獲至寶,前往廉署舉報。其後吳獲知有關舉報已立案調查。而根據本港法例,廉署調查行動屬機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披露,而廉署人員也曾再三向吳作出不可披露的提醒。

  然而,就是此個一貫無法無天的吳文遠,把法例和廉署提示當作「耳邊風」,一再向傳媒公開談論廉署的調查工作進度,結果,理所當然遭到廉署以蓄意披露資料罪名提出起訴。

  而更為荒謬的是,吳文遠在被檢控以至罪成之後仍毫不收斂,就在昨天判刑之日,還在《蘋果日報》公開發表署名文章,自稱披露資料是為了什麼「重大公眾利益」,指「裁判官的裁決明顯犯了非常粗疏的錯誤」,攻擊廉署工作近年「每下愈況」「獨立性備受質疑」,最後還把問題扯到什麼「中共欽點特首」上,其完全無視司法與法治的囂張程度可見一斑。

  吳文遠既然口口聲聲是為了「重大公眾利益」,那麼,如今就請他乖乖坐牢去,體現一下特區司法和法治不容挑釁的「重大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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