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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旅法」對台灣是禍不是福/顧鐮墨

時間:2018-03-20 03:15:45來源:大公網

  特朗普上周五簽署「與台灣交往法案」(又稱「台灣旅行法」),為中美關係蒙上濃厚的陰影。

  首先應該搞清楚,該法案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雖然它用了「法案」(bill)的稱謂,但實際上整個法案只有三個條款(section)。第一條款是「短標題」,規定法案短名稱是「與台灣交往法案」;第二條是「發現」,即論述法案的背景;第三條是正式條款,卻只是「國會意見」(sense of congress)和「政策宣言」(statement of policy)。「國會意見」是美國國會中很常見的立法形式,作用不是真正立法,而是表明國會的態度。它可以用立法階梯中最低檔次的「簡單決議」(simple resolution)的形式進行;也可以用「高檔」一些的「聯合決議」(joint resolution)或「法案」的形式立法,但在當中加上「國會意見條款」("Sense of" Provisions)。如果整個法案的主要部分,如同這個「與台灣交往法案」一樣,都是「國會意見條款」,那麼這個法案雖然形式上仍然是法案,但不需要總統簽名,也沒有真正的法律效力,也不被視為真正的法律。這就是為何它不需要特朗普簽名,就能「自動生效」之故。

  從內容上分析,法案在表達了國會認為「政府應該鼓勵美台之間各級官員的互訪」後,提出美國的政策「應該是」(should be):允許包括內閣級別在內的各級美國官員訪問台灣;允許台灣高級別官員進入美國,並與美國官員見面;鼓勵「台北商務及文化代表辦公室」在美組織有國會議員、各級政府的官員以及台灣高層次官員參加的活動。法案用了「鼓勵」、「應該是」等詞彙,都表明缺乏強制性,也不具備在法律上的可執行性。

  可見,這個法案本身沒有約束力,它表明了一種態度,是否真正運用法案,允許美台高官互訪,主動權還在行政部門,特別是美國總統特朗普上。

  美打「台灣牌」的意圖

  其實,美國國會一向對中美關係「添亂」,主要原因就是這類法案沒有真正的法律效力,屬於「動嘴皮子」的事,能吸引注意力,又不需承擔什麼後果,故一些議員都樂此不彼。但「與台灣交往法案」之所以分外「礙眼」,主要有兩個因素。第一,從2017年1月就由眾議院開始醞釀,在口頭表決的同意聲中通過(沒有正式投票,意味大比數贊成),此後遞交參議院,又一致通過。以往這類涉及中國的法案,多少有不同意見,一致通過的情況極為罕見。第二,特朗普本來不需要做任何動作就可以讓法案坐實,但他專門在限期的最後一天,特地簽名背書。這兩點都表明,美國政壇打「台灣牌」來牽制中國,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的共識。

  聯繫到此前《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國防部《國防戰略報告》、《核武器戰略報告》接二連三地把中國列為「競爭對手」,形容中國都在「挑戰」美國的權力、影響與利益,試圖「侵蝕」美國的國家安全與繁榮,措辭之強烈,前所未見。白宮最近人員變動頻繁,對華親善的伊萬卡與庫什納都被調查退出決策層,首席智囊白宮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全球派」代表科恩辭職,換上財經評論人庫德洛,白宮國家貿易委員會主任、對華經濟強硬派納瓦羅重新被起用,貿易鷹派全面抬頭。美國又要求中國給出方案解決1000億美元的中美貿易逆差(佔中美貿易逆差約三分一),又決意發動鋼鋁關稅貿易戰,揚言要對中國科技產品徵收重稅,且宣布已經停止中美經濟對話機制,這一切都表明美國對中國貿易戰似乎已經不可避免。

  特朗普把「經濟安全」視為「國家安全」,於是與國安有關的事務,都可以用來與經濟事務交換。這次高調簽署「與台灣交往法案」,無疑就是打「台灣牌」,迫使中國在貿易方面讓步的一招。

  但美國大概忽視了台灣問題作為中國的核心利益,在中國政府與人民心中是不可觸及的底線。中國的「一中原則」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雖然基於歷史原因,可以允許台灣與美國有非官方的交流,但「與台灣交往法案」中鼓勵美台高級別官員交流,已經超過了中國能容忍的默認底線。

  台成美賭局籌碼

  美國的「一中政策」雖然與中國的「一中原則」有所不同,但作為中美交往基礎的三個聯合公報中的《八一七公報》,明確「(美國)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pursue)『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如果美國鼓勵美台官員互訪,這不正是在追求「一中一台」嗎?事實上,美國單方面訂立的「對台灣關係法」,甚至里根時代制定的「六項保證」也聲稱「不改變其對台灣主權問題上的立場」。而以往幾十年,美台高級官員之間的互訪都是一個禁忌。可見,這個法案如果被執行的話,也違反了美國政府的「一中政策」。這當然也違反了特朗普與習近平在去年第一次電話通話中,對繼續支持一個中國政策的承諾。

  去年12月,特朗普簽署「2018國防授權法」,同樣屬非強制性的「國會意見」條款,該法允許美國海軍例行性停靠在高雄或台灣任何港口,也允許台灣海軍停靠美國港口。當時已經惹起中國憤怒,乃至中國駐美國公使李克新表示「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到今天,美軍也沒有在高雄停泊過。現在同樣激怒中國的「與台灣交往法案」,美國是否真敢動用,答案也很可能是否定的。因為它比海軍停靠對中美關係的衝擊更大得多。但這不妨礙特朗普很可能用這個作為施壓中國的工具,給中國製造麻煩,反正「動一下嘴皮子沒什麼壞處」就是特朗普的思維方式。

  美國通過「與台灣交往法案」後,很多台灣的獨派人士歡呼雀躍,台灣「總統府」官方直接感謝特朗普的「親自簽署」,也意有所指地表示未來將與美國行政部門「密切合作」,讓美台關係能更強健。但也有不少有識之士擔心「中國大陸對台遏制力度將會加大」。確實,如果台灣當真在行動上響應,派出高層官員訪問美國或接受美國高官訪問的話,就很可能觸動中國《反分裂法》,到時受害的只會是台灣人民。美國只會把台灣當作籌碼,「與台灣交往法案」對台灣是禍不是福。 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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