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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需為香港長遠利益抉擇\葉建明

時間:2018-02-08 03:15:38來源:大公網

  距離3月11日立法會補選還有30多天。今次立法會補選共有4人因涉及「港獨」立場或其他原因,被選舉主任裁定參選提名無效。日前選舉管理委員會就立法會補選舉行候選人簡介會,包括周庭等3名已被DQ的參選者,聯同「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羅冠聰、黃之鋒等人聚眾「踩場」,搗亂衝擊,其激進「造反派」的嘴臉十分醜陋。

  立法會議員任重道遠

  除了行動上搗亂外,反對派還密鑼緊鼓多方操控選戰議題。其中一個動向就是以「悲情」博取選民同情,煽動民眾恐慌情緒,企圖從論述上搶佔道德高地,把被選舉主任裁定參選提名無效作為反對派參選者的「本錢」,引發反對派支持者的反感,從而為他們參選贏得支持。他們聲稱選委會DQ四人的決定是「政治審查」,更是將此次補選稱之為「DQ與反DQ」之戰,把關係香港管治與發展的立法會補選,操弄成反對派為爭取「沒有篩選」參選立法會之戰。

  那麼,我們需要先釐清一下,香港選議員究竟所為何為,香港為什麼需要立法會以及立法會議員?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六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根據基本法行使職權,包括根據基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強調,在「一國兩制」之下,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由此可見,立法會議員對服務香港、服務市民,對香港的長遠發展、繁榮穩定舉足輕重,任重道遠。我們投票選議員,也是為了選出能夠助力香港長遠發展、繁榮穩定的人,而不是選出阻礙香港發展的蛀蟲,甚至是掘墓人。

  票選議員,德能標準當然重要,但更不能忽視的是對國家的忠誠這一政治道德。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國家的一部分,如果選出的議員不效忠特區,不效忠自己的國家,反而效忠美國、英國,成為英美等西方勢力的代理人,那豈不是鬧出國際笑話,陷香港於萬劫不復之地?事實上,這些年香港政治現實顯示,這樣的「國際笑話」並非不可能出現,香港一直建立在這樣的風險之上,反對派一些人動輒跑到西方國家哭訴,尋求西方勢力干涉,甚至希望西方支持「香港自決」「港獨」。為此,我們必須從法律上、制度上加以防範,在選舉上也需要擦亮眼睛。

  「自決」勢力當選後患無窮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對國家效忠是必須遵循的基本政治倫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11月7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明確解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該條規定的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2016年第六屆立法會選舉,正是因為有候選人不真誠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才被高等法院DQ。

  本次作為第六屆立法會的補選,必當一以貫之,堅持按照香港基本法、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行事,選舉主任有權依法決定參選人提名是否有效。因此,主張「民主自決」、宣揚激進立場的「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報名參加補選,被選舉主任決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此舉是負責任之舉。試想一個不認同自己「中國人」身份的人,何來資格在「中國香港」競選立法會議員呢?假若沒有法律規範,這樣鼓吹「自決」「港獨」的人如果通過補選當選議員,他們在將來的立法會中能夠發揮什麼樣的破壞作用,可想而知。

  特區政府的新聞公報說得很清楚,「民主自決」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選擇獨立來處理香港體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何種形式提議獨立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

  這些年香港立法會亂象不斷,一些議員不僅將立法會當做抗拒國家的舞台,更在立法會大肆「拉布」、流會,狙擊關係經濟民生的議題,阻礙香港正常發展,成為香港進步的一股破壞力量。這是極大的教訓,香港已經沒有本錢再蹉跎下去了。如果再放任「港獨」「自決」者進入立法會與國家對抗,引入外部勢力干涉香港,屆時香港天下大亂,對誰人有好處?

  經濟社會的發展、民生的改善,是香港市民最大的、最長遠的利益所在,渴望更加美好的生活,是最大的民意基礎。我們究竟要把什麼人送進議會?我們究竟需要什麼樣的議員和議事氛圍?期待選民有更冷靜的思考,更清晰的認識,和更理性的抉擇。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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