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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擬引入集合競價機制

時間:2017-12-23 03:16: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中國全國股轉公司昨日召開新三板分層與交易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宣布新三板將引入集合競價機制、優化協議轉讓制度。全國股轉公司總經理李明表示,總體思路是在保持現有市場分層基本架構、基本邏輯不變的前提下,調整創新層的部分准入和維持標準,促進更多優質企業向創新層聚集,提高創新層公司的公眾化水平,為後續改革措施的推出奠定基礎。李明表示,交易制度1月15日在新的交易系統上線,分層實施仍是明年4月30日開始,信息披露細則是從今年的年報開始,披露2017年年報按照新的細則。

  據介紹,原本採取協議轉讓方式的股票盤中交易統一調整為集合競價。具體而言,創新層企業單個交易日中將會有五次集合競價轉讓的時段,而基礎層全天僅有15點會進行集合競價撮合。

  優化協議轉讓方面,提供了盤後協議轉讓和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兩種方式。符合一定數量、金額及相應價格限制的協議轉讓,可以通過交易系統在盤中申報、盤後成交;對於收購、對賭履約、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轉讓等合理的特殊轉讓需求,可以在線下通過申請辦理特定事項協議轉讓予以滿足。

  在分層制度方面,調整淨利潤標準、營收標準,共同准入增加合格投資人人數不少於50人等,將維持標準改為合法合規為主。

  至於實施差異化信息披露,創新層公司因其公眾化程度更高,其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基礎層公司繼續執行現有信息披露規則,但對其中要求過嚴、明顯不合理的個別規定作出了修改。

  中泰證券做市業務部副總經理郝鋼稱,新三板此次制度改革主要是在交易規則和分層制度。新的協議轉讓方式打開了新三板的大宗交易通道,促進大宗交易更加便利、更加規範,有利於新三板流動性的整體提升;原有的協議轉讓方式調整為非連續競價交易,使掛牌公司股票轉讓更加透明,價格形成更加公允,原有協議轉讓下的種種成交亂象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東北證券新三板首席研究員付立春認為,信息披露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並區別對待、差異化進行。對信息真實性、完整性的監管要求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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