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趙建強報道:繼早前中國政府嚴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後,近期國資委再發文要求央企管控PPP風險的通知。內地傳媒報道稱,該《關於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要求從強化集團管控、嚴格准入條件、嚴格規模控制、優化合作安排、規範會計核算、嚴肅責任追究等六方面,來防範央企參與PPP的經營風險。
從嚴管控業務規模
此次《通知》要求,各中央企業對PPP業務實行總量管控,從嚴設定PPP業務規模上限,以防止過度推高槓桿水平。
根據《通知》,凡納入中央企業債務風險管控範圍的企業集團,累計對PPP項目的淨投資,不得超過上一年度集團合併淨資產的50%,亦不得因開展PPP業務推高資產負債率。而集團亦要做好內部風險隔離,明確相關子企業PPP業務規模上限,資產負債率高於85%或近兩年連續虧損的子企業不得單獨投資PPP項目。最後是集團應加強對非投資金融類子企業的管控,不得參與僅為項目提供融資、不參與建設或運營的項目。
此次《通知》較國資委早前的徵求意見更為嚴格,如徵求意見中對不得單獨投資PPP項目的央企子企業設定條件是「資產負債率高於90%、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資金實力薄弱。」而最終《通知》則將這其中資產負債率設定為85%。
不過,徵求意見中,要求以建築施工為主業的央企累計對PPP項目淨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集團淨資產的40%,而最終則稍稍提高為50%。
對違反有關《通知》的企業、管理人員,國資委稱要「追究責任」,同時對PPP業務重大決策實施終身責任追究制度。
資料顯示,自2014年大力推廣PPP模式以來,中國的PPP項目呈現爆炸式增長,一方面促進了地方經濟的提升,但另一方面,在一些地方的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風險分配不合理、明股實債、政府變相兜底、重建設輕運營、績效考核不完善、社會資本融資槓桿倍數過高等需要進一步規範的問題。
清理違規項目下季完成
早前財政部公布《關於規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管理的通知》,通過負面清單嚴控新項目入庫,並對總投資超17萬億元的萬餘個PPP入庫存量項目進行集中清理,清退不合規項目,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截至2017年9月末,財政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合計14220個,累計投資額17.8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