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在未完成本地立法的空窗期,本港再發生噓國歌事件。雖然賽前香港足總已經多次呼籲球迷保持克制,在奏起國歌時,仍有部分球迷乘機搞事,肆無忌憚噓國歌,醜態百出,個別球迷豎起中指,有些人則用區旗將頭部完全遮蔽,有人選擇背對球場……足總副主席貝鈞奇說,由於球迷一而再、再而三噓國歌,港足有機會被罰閉門作賽。
一些反對派人士對國歌立法極盡惡意戲謔與造謠惑眾之能事,他們造謠稱:任何人五音不全不得唱國歌;過路人聞國歌要在車水馬龍中停步肅立;聞國歌而起立但翻白眼是不尊重;久坐腳痹者鄰座人士必須協助攙扶肅立,否則會受株連;手放錯位置涉嫌違法……等等。反對派對國歌立法極盡惡意刁難和攻擊之能事,這些惡意戲謔,是赤裸裸的混淆視聽、恐嚇市民。
反對派造謠說,「即使市民沒有主動採取什麼行動例如二次創作歌語、歌詞,只要他在國歌出現的場合沒有『肅立』,沒有表示敬意例如把手按在胸前跟隨音樂和唱,頭向上抬起……等,他就有可能違反國歌法而被檢控,面對罰款以至監禁的刑罰」雲雲。民主黨許智峯和社民連吳文遠在《城市論壇》,攻擊立《國歌法》「旨在製造恐懼」雲雲。吳文遠誣衊建制派「一班甘願做奴隸嘅人,去逼人哋去唱不願做奴隸」。經民聯梁美芬直斥:「就係有吳文遠呢種人,所以先要立法。」此話一針見血,直擊反對派要害。
國家象徵不容褻瀆
實際上,《國歌法》第15條明確規定,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可見,只有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才構成違法。反對派所謂「不肅立即犯法」,「五音不全不得唱國歌」,乃生安白造,造謠惑眾。實際上,只要做好宣傳及溝通工作,市民明白法例的細節,根本毋須擔心會觸犯法例。
世界上有一些東西是不容褻瀆的。對於亞洲各國人民而言,日本軍國主義造成的傷害是永久的陰影。無論什麼時候,無論什麼人物,參拜靖國神社都是對遭受日本軍國主義鐵蹄蹂躪過的亞洲人民感情的極大侮辱和褻瀆。反對派褻瀆國歌,實質是為日本軍國主義張目,是不折不扣的漢奸行為。
國歌《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1935年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自從《義勇軍進行曲》誕生的那天起,它便伴隨着救亡運動的巨浪、抗日戰爭的烽火,響遍大江南北、長城內外,成為鼓舞全國人民英勇鬥爭的戰鬥號角。不僅如此,《義勇軍進行曲》還隨着中國人民反對日本法西斯的英勇事跡傳遍了全世界。美國、英國、法國、印度及南洋各國的廣播電台也經常播放這首歌。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結束之際,在盟軍勝利凱旋的曲目中,《義勇軍進行曲》也名列其中。美國還將它與美國的《美麗的美利堅》、法國的《馬賽曲》等一齊定為同盟國勝利之日預定的音樂節目廣播歌曲。
本地立法程序需加快
國歌象徵一國的尊嚴和精神,作為中國人的一分子,必須尊重國歌,尊重國歌不僅是一種國民義務,也是一種法律責任。維護國歌尊嚴是對為國犧牲的先烈致以崇高敬意,侮辱國歌尊嚴是褻瀆為國犧牲的先烈的英魂,也勢必會傷害中國人民的情感。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不尊重國歌,其實就是不尊重國家、不尊重民族、不尊重自己。一個懂得感恩的民族才能長存於世,一個連國歌都不尊重的人只配稱為人渣。侮辱國歌和反對國歌立法,不是無知的戲謔,就是透露了一種畸形心態。
特區政府應盡快展開本地立法程序,通過完善相應法規,全面落實國歌法各項規定,確保國歌法在香港得到切實執行。同時,特區政府也應加強對國歌及國歌法的推廣教育,進一步增強市民和青少年的國家認同和民族歸屬感。
在加強對國歌及《國歌法》推廣教育的同時,不可忽視的是,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南京大屠殺、南石頭慘案、慰安婦事件等等,香港都沒有相關的博物館、紀念像或紀念日。抗日戰爭時期,香港市民與內地同胞同樣被日軍殘殺和踐踏,香港亦有為守護家園而犧牲的英雄,所以香港應設立與抗日戰爭相關的博物館及紀念日,以及必須在中史科制訂相關教材教育年輕一代。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北京市政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