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礙政府提出的「一地兩檢」決議案辯論,反對派已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在日前的會議上,朱凱迪突然引用了一條塵封多年、已被人遺忘的舊例,藉議事規則第五十四(四)條阻止將《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交付內務委員會審議,而將該草案留在大會直接討論,以達到「拉布」拖延「一地兩檢」決議案辯論的目的。
為達政治目的濫用規則
按立法會一般慣例,條例草案通常在動議二讀後,辯論會中止待續,而該法案會交付內務委員會審議,讓內務委員會有足夠的時間辯論,之後再交回大會審議。這是立法會一貫的做法,也是議事規則的規定。朱凱迪這次引用的議事規則第五十四(四)條,免除草案交到內務委員會處理,原意是應付一些突發、緊急的情況,有必要立即進行立法,所以有了這一條條文。但過去多年都沒有使用,原因是法例草案是一項需要大量時間研究、制訂及討論的工作,除非遇到萬分緊急的情況,否則都不應繞過既定程序,這也是反對派一向高喊的所謂程序正義。顯然,朱凱迪這次是濫用了議事規則,為政治目的再一次鑽了制度的空子,丟棄了議會一貫的慣例和程序公義,盡顯這些反對派政客的雙重標準。
然而,反對派怪招「拉布」根本只是徒勞。
第一,建制派佔有人數上的優勢,在直選和功能組別都佔大多數,只要建制派團結應戰,反對派「拉布」空間有限。
第二,新一屆立法會大會以及委員會主席都更積極地行使權力,維護議會的正常運作,尤其對反對派的搞局行為,不再為了珍惜羽毛而聽之任之,令反對派搞局空間有限。
第三,反對派以為用怪招「拉布」,可以阻撓「一地兩檢」決議案,繼而拖延整個「一地兩檢」的立法工作,但此舉只是徒勞。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已作出反制,她除了批評拖延辯論的議員「無所不用其極」之外,更指出不排除同步啟動「三步走」程序,因落實「一地兩檢」有時限,不能停下所有工作在立法會等候。即是說,反對派儘管可以拖延「一地兩檢」決議議案的辯論,但影響不了整個立法工作,如果反對派搞局依舊,政府將會同步進行「三步走」立法,即是說反對派的「拉布」只能對着空氣開炮,影響不了大局。
《孫子兵法》有雲:「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本來,在議會上用一些奇招、怪招並無不可。但問題是反對派現在的怪招,自暴不堪嘴臉。反對派的「自殺」怪招,除了令外界嘲笑之外,根本發揮不了任何成效。
「拉布戰」自毀「道德光環」
為什麼說反對派的「怪招」自傷其身?
第一,反對派「拉布」名不正言不順。他們至今都未能清楚說出「拉布」目的,究竟是要政府接納其建議,還是要政府推翻整個高鐵項目?如果是前者,然則反對派究竟提出了什麼可行的方案?原來沒有,他們不過是翻炒幾年前的「內地檢」方案,這個方案早已被證明是不可行,如果「拉布」是為了政府接納「內地檢」方案,這完全是徹頭徹尾的假議題。至於「拉布」是為了拉倒高鐵,這可能是反對派心中所想,但他們肯定不敢宣之於口,幾百億元的基建已經建成,現在反對派竟然用一些不知所雲的理由要推翻,誰人會認同?因此,反對派的「拉布」一直處於尷尬的處境,根本不知道為何而戰,為誰而戰,這樣的「拉布」戰又怎可能得到市民支持,怎可能成功?
第二,「拉布」要得到市民支持,必須要讓市民得到利益或好處。例如過去激進派「拉布」,都要高舉所謂全民退保,雖然有關方案粗疏不可行,只屬口號式的開價,但至少表面上也是說為了市民利益。但現在反對派的「拉布」戰,市民有何利益?拉倒高鐵項目,令香港損失幾百億元的公帑,令香港孤立於內地的高鐵網,令經濟不斷邊緣化,請問對市民有何好處?反對派自己也說不出來,這樣又怎可能爭取市民支持?
第三,「拉布」戰自毀反對派的「道德光環」。反對派過去一直搶奪「道德光環」,什麼程序公義、社會利益、核心價值,喊不停口。但這次「拉布」戰卻將其雙重標準表露無遺。為了阻止建制派修訂議事規則,不惜繞過議事規則委員會,直接將修訂提上大會「卡位」,罔顧程序正義。為了阻撓「一地兩檢」決議案辯論,竟然鑽空子,濫用機制拖延。「拉布」出師無名、罔顧公義,失敗自然是理所當然。
事實上,林鄭根本沒有必要在立法會上提出「一地兩檢」「決議案」,她此舉一方面是源於對「一地兩檢」的民意支持有信心,另一方面是顯示對立法會的尊重,讓反對派表達他們的立場,之後再啟動「三步曲」。
現在林鄭的好意卻遭來反對派的無理「拉布」。這樣,林鄭已經仁至義盡,再沒有必要和反對派在議會耗下去,直接啟動「三步走」,以至未來不用再理會反對派建議,也不會受到市民非議。因為反對派已經喪失了道德高地,這反而為林鄭提供了更有利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