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政府、機構和企業的數據交換,是需要政府主導帶領的。當然,政府也需要規範數據的使用,在資訊自由和私隱之間取得平衡
特首林鄭月娥在首份施政報告提出投放逾百億元、八大方面推動創科發展,並定下創科發展目標,在未來5年內,把本地研發開支相對本地生產總值比率,由目前的0.73%倍升至1.5%。施政報告中用了較過去更多的篇幅在創新科技之上,「創新」六十多次、「科技」七十多次,可見政府在發展新興產業和創新科技的決心。\粵港澳大灣區青年總會副主席、香港廣東青年總會民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 林至穎
要發展創新科技,跟發展其他行業相比,較難由政府主導從上而下的發展。香港的公務員(AO)都是優秀的管理行政人才,但要他們推動創新科技行業,放棄固有思想包袱,天馬行空的去搞創新,是極難成功的。反之,政府在創新科技一事上,以公私營合作模式運作,由政府提供資源空間,熟悉市場的公司去創新,在技術成熟後再由公私營合作去推廣和運作,將會更有效率。
公私合營更高效
政府除了可以在政策上提供誘因,以減稅、津貼等方面去鼓勵創科、吸引和培訓人才、提供基建設備與空間外,政府亦應帶頭去推動創科。有些項目,如智慧城市,政府的參與和推動是必須的。
20年前,香港就曾經出現過一次以「公私合營」推出的創新科技項目──八達通。當時的地鐵公司還未上市,是公營企業。由地鐵帶頭聯同其他私營的公共交通公司,合作成立聯俊達有限公司,推出八達通收費系統,由乘車車票開始發展成電子貨幣。八達通為世界上最早發展以及最成功的電子貨幣之一,普及程度亦為世界最高,為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發展電子貨幣系統的典範及參考對象。
成功例子早已出現
八達通的成功,除了是由政府(公營機構)帶動,看準了市場需要外,更重要是把業務擴展至零售等非車票服務時,政府在法規上為其鬆綁。2000年移除八達通非交通類業務不得多於15%的限制,讓八達通的發展更加靈活。
近年,新加坡政府大力推動科技發展,在多個不同的領域上大量投放資源。新加坡在2015年,把新加坡科學技術局重組並設立了推動科研的科技研究局。研究局下設生物醫藥研究、科學工程研究兩大理事會,領導二十多個研究院。最近研究所公布與勞斯萊斯及新加坡飛機機械服務公司合作,在新加坡聯合設立實驗室研發智慧製造科技,開發新一代的宇航製造技術,以及運用先進程序、自動化和數碼科技的航空維修技術。此外,實驗室更希望能促成新加坡中小型製造商,採納最新的科技,並進軍全球高增值製造業供應鏈。新加坡科技研究局成立只有兩年,已有不少成功例子。由此可見,以「公私合營」模式發展創新科技,是帶來成功的模式。
此外,新加坡亦有另一政府機構IE Singapore為創新科技項目提供其他後期支援,如市場推廣,也是值得香港參考的。科研的人才不少是集中自己的研究領域,若政府或其他機構能在行政管理和市場推廣等廣泛範疇上為他們提供協助,將有助項目的發展。
大灣區是香港創科優勢
香港的情況與新加坡有所不同,我們除了自身的優勢,亦能背靠大灣區各個城市。例如,大灣區內有不同類型的工廠為產品進行生產,亦有創新研究的氣氛和動力。有很多人會害怕在香港走創科的路,現時香港創科的出路好像較細,但有意走創科的新一代,應要有更廣大的視野,運用香港、大灣區以至全國的優勢。施政報告將推出5億元的「科技專才培育計劃」,但筆者認為科技的學習是每個人需要的。在數碼經濟之下,各行業員工都需要掌握最新的科技技能自我增值,特別是加強培訓有關數據科學、資訊保安、金融科技、應用雲端運算等。
就香港本地的創科項目而言,我們大可以發展數據庫和數字分析的項目。香港的互聯網速度名列世界前茅,曾被譽為亞洲區內設立數據中心最安全的地方,供電可靠性達99.999%,電價相對低廉,資訊自由流通,這都是我們能夠以數據來發展創科的優勢。
本地宜以數據創科
要進行有效的大數據分析,除了企業和機構本身的數據,更需要其他公開數據的協助。要讓數據創科成功,政府除了需要開放數據的使用外,更應扮演推動者的角色,鼓勵機構和企業共享數據。數據似黃金般有價值,運用科技我們可以透過數據分析,去預測市場需求,減低成本的方法等。部分機構或企業可能會認為數據是他們的資產,開放數據等同把資產與別人分享。但如果我們只是把數據收藏而不加以運用,數據的價值永遠只是零。
數年前有香港人編寫了一個名為PokeGuide的App,指示港鐵的乘客在哪一個車門下車可以最快到達目的出口。當時程式設計員為了這個功能,花費了不少功夫走遍每個車站。若車站的臨時工程改路,需靠用戶回報,程式數據才能更新。不久前港鐵公司的App也加入了這個功能。筆者猜想,地鐵公司應是以本身數據來製作,而不用派員到每一個站記錄,臨時工程亦應可輕易在App上顯示。就這個例子,若數年前地鐵公司有開放數據,PokeGuide的創作人就不用花時間就能為App用家提供準確信息。
政府帶頭把數據變黃金
政府及公營機構理應為大眾免費提供數據,私營企業亦可以在開放的平台和數據庫,出售或與其他企業交換數據。用回上段例子,若地鐵認為數據珍貴,大可以向App開發商收取數據使用權費用,或要求分享App的廣告收益。
數據創科能夠推動香港成為智慧城市的發展。例如我們可以透過大數據分析八達通的乘車習慣、公共交通工具的行車記錄、運輸署的監察數據,去了解上下班尖峰時間的交通需求,在開辦新線時作參考、安排班次上調整。我們更可以使用即時數據,去引導乘車者或駕車人士使用較快的路線,避開塞車路段。
政府、機構和企業的數據交換,是需要政府主導帶領的。數據並不是有意念的開發者可以透過政府設立的平台,取用需要的數據作分析和開發App之用。當然,政府也需要規範數據的使用,在資訊自由和私隱之間取得平衡。政府應審視或提出《資訊自由法》、《公開資料守則》、《私隱條例》等法例,以配合數據年代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