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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展稱《傳真社》報道「失實」 將發律師信

時間:2017-10-06 19:01:40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0月6日訊(記者趙建強)對於《傳真社》於10月5日發表一篇題為「8年僅一泊位獲批租予街客,領展逾萬時租車位或違地契經營,涉豁免費年達1.63億元」的報道,領展(00823)回應指屬失實報道,稱會嚴正追究有關「失實陳述所導致的商譽損失」,並稱將發律師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

  領展於回應中重申,公司一直遵守相關法例和地契條文要求營運旗下停車場,對於報道指公司只就一宗個案補地價,稱「完全與事實不符」。

  根據領展提供資料顯示,截至2017年9月,領展共有93宗有關停車場的短期豁免書申請,主要涉及更改車位的數目、類別,以及容許提供部分車位予非當邨住戶或地契指明以外人士使用,申請已獲地政總署批核。公司稱,這是希望「配合實際情況及社區需要,善用泊車位」。

  領展提到目前已獲批涉及租予非當邨住戶的停車場短期豁免書涉及泊車位合共308個,其中私家車車位291個,貨車車位16個,及電單車車位1個。

  而根據地契條款,領展旗下停車場並沒有巴士泊位。而公司因應地區需要,亦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並繳付豁免限制費用,將貨車泊位租予巴士停泊。現時領展旗下獲地政總署批准約400個貨車位,公司稱已經「惠及傷健人士、社福機構與及學童」。另外,領展亦額外申請豁免增加旗下電單車泊位達140多個。

  領展認為, 《傳真社》報道中就停車場的營運及管理的理解「有所偏差」,是由於「個別停車場的地契條文有所不同,故單以某一停車場的情況推論全部停車場的情況,是缺乏法律常識及事實根據」,指《傳真社》「以偏概全的報道手法,有誤導讀者之嫌」。

  領展又稱,在旗下停車場已按地契要求,於入口當眼處的收費表註明有關規限,而同類安排亦為本港絕大部分停車場所採用。公司亦有要求停車場管理公司職員,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並會再度提醒職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向訪客提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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