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9月5日訊(記者 李永青)比亞迪(01211)公布,於二○一七年九月五日,該公司的附屬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收到來自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委託代理深圳市綜合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中標通知書》,比亞迪汽車被確定為該項目的中標單位。未來,在簽署正式合同後,比亞迪汽車將根據客戶要求的進度交付該等車輛並實現上路運營。截至本公告日,比亞迪汽車尚未與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簽署正式合同。
公告指出,比亞迪汽車收到來自深圳市綜合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的《中標通知書》,確定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成為「432 輛新能源營運車輛採購(項目編號:201708001)」項目的唯一中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