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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有理、有利、有節」\楊堅

時間:2017-09-04 03:15:43來源:大公網

  特區終審法院已拒絕梁頌恆、游蕙禎上訴,另一方面,梁國雄已經申請法律援助,準備上訴。第六屆立法會六個議席空缺,有可能將分開進行補選。

  對此,反對派感到高興。他們以為,按照二十多年來立法會分區直選投票結果,反對派均得到約六成選票的所謂「定律」,六個議席分開補選,較之一起補選,有助於他們奪回較多議席。

  建制派中一些人持相同估計。但是,自二○一六年九月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以來香港發生了一系列大事,政治態勢呈現變化,二十多年來所謂「定律」是否依然生效呢?答案有待事實。然而,只要建制派堅持「有理、有利、有節」,形勢必定改觀。

  應當肯定,特區政府處理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風波的做法,體現「有理、有利、有節」。

  「有理」即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釋法。

  「有利」即反對派喪失六個議席,扭轉了第六屆立法會競選形成的局部和暫時對激進反對派有利的形勢。游蕙禎在上訴失敗後寫的那則感言中承認自己魯莽犯下錯誤,是激進反對派向政治形勢低頭的一種寫照。

  「有節」即適可而止,如果嚴格按照同樣的政治尺度衡量,應該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還有幾位反對派議員。但是,從爭取民意和爭取反對派進一步分化的角度考慮,宜「窮寇勿追」。

  如何利用建制派立會優勢?

  在政治鬥爭中,有時「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有時須「風物長宜放眼量」,有諸葛亮「七擒孟獲」的胸襟和智謀。

  根據「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建制派、尤其愛國愛港中堅力量在把握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香港政治形勢上,需要處理好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如何運用反對派六名議員被取消資格後,建制派佔據立法會分區直選和功能界別兩個領域的全面優勢?

  回答這一問題的準則應當是,既估計在六個議席全部補選後,反對派重奪分區直選議席多數的可能性,也要阻止反對派重奪分區直選議席多數,至少必須同他們在分區直選中「寸土必爭」。

  克林頓曾經批評奧巴馬沒有珍惜其第一個任期前半段(即中期選舉前)民主黨掌控參眾兩院的優勢而通過關鍵性法案,以至於讓共和黨控制眾議院後不斷對其施政設置障礙。

  總之,當前建制派對全面掌控立法會的優勢必須善加利用,不能不用,也絕不可過於利用。

  第二個問題是,如何評估反對派「抱團取暖」?

  在六名議員被取消資格後,激進反對派和「泛民」呈現團結跡象。只要稍加分析,就明白那是一種「抱團取暖」現象。最近香港政治氣候令他們產生寒冷的感覺,特別是香港司法機構的態度令他們大感意外——反對派原本以為價值觀一致的法官們會是他們的後盾,殊不料激進反對派玩過了法律所能容忍的底線,法官們不能不站起來對他們說「不」。

  八月二十九日《明報》港聞版刊登了本屆立法會兩名「新丁」——自決派朱凱迪和民主黨許智峰的訪談。朱凱迪強調,反對派中的激進和溫和「兩邊都要行中間一點,但主要是溫和民主派要郁」。他認為主導權在民主黨和公民黨,因為按立法會議席分布,民主黨和公民黨都能影響整個「泛民」的路線。許智峰被視為民主黨在行動中走得最前的議員。他形容自己是溫和與激進「泛民」之間的橋樑,認為溫和派不能再因循,應在民生議題上多從政治角度出發,要令市民知道「溫和泛民」不是「花瓶」。

  然而,民主黨和公民黨能否再向激進反對派靠攏?面對香港司法界主流開始站到捍衛法治的第一線,以法律界為背景的公民黨能夠朝激進反對派立場再多走一步嗎?民主黨在林子健一案中已碰得「灰頭土臉」,並且進一步暴露其新老領導成員之間的分歧,試問還有多大的道德感召力和多強的思想指引力做反對派領袖?

  「泛民」的主要政治團體既無法與激進反對派切割,也不願意與其「合污」。民主黨和公民黨的領袖不會不知道激進反對派走的是一條死路,而他們欲找出路。「同流不合污」,這是「泛民」主流把握自己同激進反對派關係的原則。問題在於,「同流」了就很難不「污」。

  基於反對派正加劇分化和重組。建制派、尤其愛國愛港中堅力量宜對激進反對派和「泛民」有所區別對待,宜對「泛民」的主要政治團體及其新老領導成員有所區別對待。

  闡明香港司法獨立的要義

  第三個問題是,如何對違法的少數青年人執法而不挫傷絕大多數香港青年?

  有一種觀點:黃之鋒等人將因為坐牢而成為反對派的領袖。

  這種觀點忽略了西方國家政府、尤其美國和英國官方對黃之鋒等人案件的態度。至今,沒有一個西方國家政府批評香港法院的裁決。英國官方則已公開表示支持。沒有後台支持,香港的反對派,無論老年中年還是青年都無法作為。所以,闡明香港司法獨立的要義,有利於團結廣大香港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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