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對貨幣市場基金的流動性風險管控做出了專門規定。對涉及基金管理人需進行投資調整的事項均給予六個月過渡期。新規將在十月一日起施行
●修訂《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重點在體現優化證券交易所內部治理結構、進一步促進證券交易所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兩方面
●通報今年上半年IPO企業現場檢查及問題處理情況。檢查涉及35家企業,部分企業存在信息披露口徑前後不一致等問題,兩公司被移送稽查局
●中國證監會與希臘資本市場委員會簽署《證券期貨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啟動調查今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三批共18起案件。併購重組領域、「高送轉」環節、「股權結構變化」環節成為內幕交易高風險領域和環節
●對包括一宗內幕交易、一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一宗私募基金違法違規案三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