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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一地兩檢」說法「無厘頭」/李幼岐

時間:2017-08-08 03:15:50來源:大公網

  圖:高鐵的經濟效益,決定了在西九實施「一地兩檢」是必要且唯一的選擇

  高鐵香港段二○一八年第三季通車之時,在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是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大好事,不但合法、合情、合理,而且有利經濟、民生,還會因乘搭高鐵出行時來回出入境方便而廣受市民大眾歡迎。

  值得指出,香港段高鐵將與內地兩萬兩千公里高鐵連結,屆時,港人搭高鐵去北京約十小時,去上海約七點五小時,其快速人人讚好。可是一些反對派,包括議員、律師、學者及激進分子等,千方百計找出一些歪理來反對。或者挖空心思,提出完全不能成立的「理由」來「妖魔化」「一地兩檢」。倘以火眼金睛或照妖鏡對準這些反對派,不難發現,妖魔化「一地兩檢」者,正是這些塗脂抹粉,裝扮成「民主」、「護法」的反對派。

  下文列舉一些妖魔化「一地兩檢」的具體例子,並稍作分析批判。除以正視聽之外,亦可拋磚引玉,讓大眾和各方看清楚這些反對派的真實面目。

  「一地兩檢」必會增加信心

  例子一:「高鐵搭客誤入內地管區或被強拉入內地管區執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對這一說法形容為「匪夷所思」。為何「匪夷所思」?因為,事實上無可能,邏輯上說不通。

  例子二:「信心危機。」反對派此說法實在是「無厘頭」。「一地兩檢」只會增加港人信心,何來「危機」?實乃無中生有、庸人自擾。這也是反對派心虛的表現。

  例子三:「開壞先例,跨境執法。」回歸二十年來,並無跨境執法的先例,這是內地尊重「一國兩制」和遵守香港《基本法》的鐵證。既然高鐵「一地兩檢」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所說「合法、合理」,而且客觀上已具體劃分出香港管區和內地管區,就不可能有「跨境執法」的問題,當然也不會有所謂「開壞先例」的問題。反對派有此一說,根本上是無事生非。

  例子四:「摧毀香港法治完整性。」這顯然是一派胡言。首先是香港法治的完整性堅如磐石,其次若站在中央角度看,為何要「摧毀」香港法治,摧毀香港法治有什麼好處?事實是,中央一以貫之全力維護香港法治的完整性,何來「摧毀」之舉?

  例子五:「司法重疊。」此一說法其實根本不必駁斥,道理非常簡單,既是「兩檢」,「各司各法」,哪裏會有什麼「重疊」?這種說法,究其實質,只是自說自話,欲加之罪,企圖以假亂真。

  例子六:「割地賣港」和「設立租界」。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見《基本法》第一條),「一國兩制」方針也是「一國」在前,香港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而非「全面自治」。從法理和憲制性質而言,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部土地以至海域,永遠屬於國家所有,特區所擁有的是使用權和管轄權,「一地兩檢」給予內地作通關之用的土地,也只是使用權和管轄權。性質如此,何來「割地」和「租界」之說?不講法律或「打橫來講」之人,才會有「割地」或「租界」的想法或講法。

  合法合理便民利港

  例子七,「違反基本法」、「違反『一國兩制』、「違反『港人治港』」。這些說法,全都是虛張聲勢,全都是本末倒置,全都是似是而非。此中道理,前面例子六經已說明。但仍可以實例補充說明:深圳灣「一地兩檢」,港方佔用深方土地四十一公頃;深圳河拉直,深方將八十七公頃土地劃歸港方管轄使用;河套區的發展,在深港合作之下,深方同意由港方主持其事。為何深圳官民和社會上絕無「割地」、「租界」之說?此則證明,反對派人士根本沒有好好理解《基本法》和「一國兩制」。

  例子八:「西九無保障。」言下之意是西九高鐵總站有了「一地兩檢」及出現了內地執法人員,西九就失去了法律等方面的保障。這是彌天大謊。英法海底隧道在法國領土「一地兩檢」,美加之間有十多個陸上通道,大部分在加拿大這邊「一地兩檢」,為何法方和加方未見出現「無保障」的擔憂?人家是真正的「兩國」,而非深港之間是「一國」下的「兩地」。香港西九高鐵總站的「一地兩檢」,比之於英法或美加的「一地兩檢」,試問,香港的反對派還有何理由說三道四?

  全面看「一地兩檢」,就是袁國強所說的「合法、合理、便民、利港」八字。單以「便民」而論,倘高鐵實行「兩地兩檢」,香港的處理方式必成國際大笑話。高鐵的經濟效益決定了「一地兩檢」是必要且唯一的選擇,香港各界都應看清楚這一點,為香港未來的發展作出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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