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5月16日訊(記者李永青)新特能源(1799)公布,今日該公司附屬公司--特變電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疆新能源),與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人民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新疆新能源將會在江蘇省寶應經濟開發區內和江蘇省內優質企業共同出資註冊成立合資公司(「合資公司」)。合資公司註冊資本金人民幣2億元,合資公司經營業務主要涉及新能源裝備製造及風光電站投資開發。合資公司計劃三年達到產值人民幣10億元,稅負不低於4%(含設備抵扣稅等)。
寶應縣人民政府在分配本地地區風光資源時,將新疆新能源列入重點企業進行優先推薦,支援新疆新能源建設風光電站項目。為加快項目實施,寶應縣人民政府為新疆新能源連續三年配置每年200兆瓦的風光資源指標(其中優先推薦配置光伏領跑者基地指標不低於國家批覆領跑者基地總量的10%,不足的部分由寶應縣人民政府協助爭取新疆新能源認可的風電、分布式備案指標,補足到每年200兆瓦);並大力協助新疆新能源獲取資源批覆等支持性文件及推動項目建設實施。寶應縣人民政府通過設備本地化的政策扶持,倡導使用當地產品和扶持當地能源製造業發展的目的出發,在同質、同價條件下,積極引導轄區內企業優先使用新疆新能源在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投資生產的產品。
公告指出,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及落實項目有利於擴大集團的競爭力及市場佔有率,保障集團長遠可持續發展,同時有利於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當地經濟繁榮、社會穩定及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戰略合作協議簽署後,相關項目可能存在因項目未納入國家規劃及計劃、政策調整、獲取批覆不及時、不可抗力等因素順延、變更、中止或終止的風險。戰略合作協議涉及的投資事項需經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及該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