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德勤中國稅務合夥人 陳嘉華、稅務經理 孫蓓茜
高新技術企業是推動經濟增長、提高產業競爭力的主導力量。現屆香港政府為推動高新企業發展實施了多項優惠政策,但隨着經濟社會形勢的變化,相關政策尚待改革完善。
政府現行的高新企業優惠政策
根據2016/17年財政預算報告,香港政府從研發應用、初創企業等方面着手,利用創新及科技基金支持及投資本港高新科技企業。
2015/16財年,該基金實際投資支出10.14億港元,已核准但未撥付款項21.43億港元,並獲取投資收入6.86億港元。
以上資料顯示了現屆政府發展創新科技的決心,是毋庸質疑的,但我們認為,除了有關創新及科技基金的單一優惠政策外,政府應考慮更多扶持政策,如從事高新科技業務並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在獲利後首五年,應按10%的稅率繳納利得稅。
其他國家的高新企業優惠政策
某些國家及地區包括中國內地,已制定了較成熟的高新企業優惠政策體系,尤其是稅務政策。概括而言,這些優惠稅務政策主要包括:
一、降低所得稅率。如內地對需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徵收稅金。
二、超額扣除研發費用。如澳洲及中國內地對符合規定的研發類支出,可分別按125%及150%的比例超額扣除。
三、對投資及設立高新科技企業的優惠政策。如內地對風險投資基金、個人及企業投資設立高新技術企業所獲取的投資收入,可減半或免徵所得稅。
四、其他優惠政策。如法國規定技術轉讓收入可按低稅率徵稅;中國內地對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技術轉讓所得免稅,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技術所得減半徵稅。
完善香港本地高新企業的稅務優惠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在2016年已進一步頒布相關指引,規範高新企業稅務優惠政策的適用,並加大對中小高科技企業的扶持,可見國家對高新企業發展的高度重視。
然而,香港對高新企業相關的稅務優惠政策卻着墨較少。若香港能夠借鑒內地及其他國家的經驗,制定出普遍適用於本港高新企業的稅務優惠政策,定能從更好地促進高新企業發展,提高香港綜合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