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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能獲證監開出兩復牌條件

時間:2017-01-23 21:56:14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1月23日訊(記者 王嘉傑)停牌超過20個月的漢能薄膜發電(00566)獲得證監會開出復牌條件,其中矛頭針對前主席李河君,要求他及4名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同意在證監會展開第214條程序中不抗辯。而另一條件是要求公司發報一份披露文件,對公司活動、業務、資產、負債、財務績效和前景等資料作出詳細披露,並交到證監會作考慮公司的復牌申請。漢能薄膜表示,同意兩項條件,並已委聘財務顧問及核數師準備該份披露文件。

  根據通告,證監會對李河君及四名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趙嵐、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靜提出第214條民事程序,以及尋求上述五人若干時間內禁止在香港公司擔任董事或間接參與管理。此外,證監會亦尋求法院命令,要求李河君促使漢能薄膜的母公司漢能控股集團,向漢能薄膜支付在2010年和2011年兩年間所欠的賬款。為此,李河君需要簽署一份擔保合同,保證漢能控股支付上述的應收賬款。

  對於上述要求,漢能薄膜表示李河君及四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沒有對此作出抗辯的打算。另外,漢能薄膜稱目前正在準備披露文件,包括已委聘財務顧問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以及委聘核數師對公司之綜合財務報表進行審核。

  漢能薄膜於2015年5月20日因股價短時間內大跌而停牌,2個月後公司更直接被證監會勒令停牌。及後根據漢能薄膜所披露,證監會認為公司的收入來源大都是來自關連的漢能集團及一眾附屬公司,質疑其持續經營能力,故要求該公司停牌。及後漢能薄膜稱已向證監會提交重組建議,以大幅減少關連交易,但不被證監會接納。停牌後,漢能薄膜出現大量的人事變動,李河君辭去了主席一職,並由袁亞彬代替,但李河君仍是母公司漢能控股集團的主席。

  從是次的復牌要求中,可以看出證監會憂慮於早年漢能薄膜與漢能控股的大量關連交易,漢能控股向漢能薄膜早年簽下大量採購協議,因此導致漢能薄膜有很多來自漢能控股的應收賬,若漢能控股遲遲未還將損害上市公司漢能薄膜的利益。而今次的披露中,有提及到2010年2011年近6至7年的應收賬原來尚未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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