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
【大公報訊】記者王嘉傑報道:上市改革諮詢期雖然已經結束,不過由於業界反對聲音大,而且上市委員會內部意見亦不一,市場認為除非證監會大幅修改,否則方案通過機會不大。不過,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認為,證監會在法例架構下可監管港交所(00388),不認為證監會「跪低」,而且業界亦不是只有反對。他更指出,有關方案只是暫時性,長遠應將上市審批全盤交由證監會負責。
梁定邦表示,互聯互通後,香港及內地證監會將需要更多的合作,因為香港上市的企業有八成的收入是來自內地。為方便日後的兩地監管機構,長遠而言應該將上市審批全盤交由證監會負責,以仿效英美等國家,而架構亦要更好的細節設計,例如加入績效指標,相信這會令監管架構更國際化及貼近監管需求,而港交所可選擇性在部分行業有審批權。
對於現時上市架構改革,他認為,市場都認同改革的目的是好的,現時的架構是雙重審核,而改革架構可加強證監會及交易所兩個機構的溝通,支持有關改革。
遇到不公有上訴機制
另外,有反對意見認為,英國將上市審批交由當地證監會審批後,導致IPO市場大受打擊,梁定邦不同意有關說法,認為倫交所去年的新股集資排全球第四。他又指出,最終能否推動將上市審批交由證監會要看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此外,有報道指出證監會正研究推出「集體負責制」,加強問責,市場認為或會扼殺中小型券商的生存空間。梁定邦認為,若新制度執行需保持公允,但由於並不了解其細節內容,因此難以作出評論,但強調監管屬證監會之天職,其有責任不斷推進監管,有時或會稍有過火,但香港亦設有上訴機制。
另外,於論壇上,梁定邦表示,本港的金融體系、金融監管機構及法律制度等都比內地優勝,因為內地現有的證券法、商業銀行法及保險法都源於90年代,而內地修改法例,不會比香港快,因此留給香港很大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