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10月19日訊(記者王嘉傑)證監會今日公布,對香港福匯(現稱樂天證券香港)對其作出譴責及處以罰款400萬元,因其在進行外匯買賣時執行交易指示的手法違反監管規定。事源於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期間,香港福匯在收到客戶的外匯交易指示反,保留與執行該等交易之間出現的有利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合共145.29萬美元的利潤,但又將而不利的價格變動則轉嫁客戶。
證監會認為,有關做法不是為維護客戶最佳利益的態度行事,又對客戶作出不準確的陳述,即沒有為客戶取得的最佳價格執行。並發現公司沒有設立妥善的內部政策及監控措施,因而作出譴責並處以罰款。
證監會表示,在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香港福匯與證監會合作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
自願同意向受影響的客戶歸還全部款項,金額為1,452,926.69美元;擁有權已易手,其100%的股份自2015年9月起由日本的Rakuten Securities, Inc.持有,而上述缺失源於香港福匯現已被撤換的前任管理層;及過往並無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