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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宣誓必須守規矩\葉建明

時間:2016-10-07 03:15:46來源:大公網

  香港新一屆立法會任期已經開始,下周三,七十名議員將在本屆首次立法會大會上宣誓就職。按照基本法和香港立法會議事規則,議員就職必須宣誓,所有立法會議員完成宣誓後,才能出席會議及表決議案。

  議員宣誓,是表明他們向全港市民作出莊嚴承諾,要按照基本法效忠特區、服務香港,體現對法律的尊重和對自己四年任期行為的承諾。但是,山雨欲來風滿樓,議員宣誓尚未開始,有候任議員就明確表示,要挑戰誓言和程式。這已經成為廣大市民對本屆立法會開鑼的首要關注點和擔憂。

  議員必須依法宣誓

  據悉,有的候任議員已經設計了從planA到planE的若干個計劃,除了誓詞的「僭建」外,還包括衣着、手勢、道具的「展示」,還有聲稱要帶「毛公仔」宣誓,以表達自己的政治訴求。總而言之就是,「立法會的規矩雖然在那裏,但就是不甘於遵守」。

  候任立法會議員必須按照基本法和議事規則行事,宣誓就職必須依法完整讀出誓詞,這是履新的前提,也是基本法以及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要求。立法會秘書處日前已明確表示,議員必須依法宣誓,並完整讀出誓詞,未能完成宣誓的議員將不能出席會議及進行表決。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無論是公務人員的法定宣誓,還是普通市民辦理作為私人用途的宣誓,都具有法律效力,要承擔法律義務。立法會是香港的立法機構,議員若在宣誓上胡作非為,自行一套,是帶頭踐踏法治的行為,直接損害宣誓作為一種法律行為的嚴肅性和誠信度。

  二○○四年,當選議員梁國雄曾修改誓詞,並就此向特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主審法官在判詞中清楚裁定,立法會議員必須依法宣誓,《宣誓及聲明條例》已規定宣誓格式,宣誓者不可隨意更改,否則就會違反基本法。梁國雄在其誓詞中加入所謂「人權、自由」等辭彙,無論多麼值得嘉許,法例都是不容許加插的。判詞還說,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九條,立法會主席有權宣布違誓及行為不檢的立法會議員喪失資格。當時多名法律學者也認為,如有議員沒有完全念出誓詞,特別是在宣讀時略掉實質性字眼,這個誓詞便可能是無效的。

  某些議員陷誠信危機

  香港立法會議事規則還表明,如有人「拒絕或忽略作出有關誓言,已就任者必須離任,未就任者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基本法第七十九條也有規定:議員如「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即告喪失議員資格。遺憾的是,有候任議員已經對此專門「研究」,認為「喪失議員資格」門檻很高,不易實現,所以他們完全可以肆無忌憚。上一屆立法會是回歸以來最醜陋的一屆,某些議員的表現給了他們「榜樣」。

  不過,即便是議員資格保留,某些議員的政治道德和政治誠信也可能會一敗塗地。宣誓對於某些別有意圖的候任議員來說,的確如坐針氈,進退兩難:按照規定宣讀誓言,他們難以做到,因為他們進入立法會是另有所圖的;但若不按規矩宣誓,又將失去高薪與顯赫的頭銜。為此,他們只有在宣誓時或摻雜私活、或另類「表演」,企圖蒙混過關。但這也證實了他們的政治誠信和政治道德的危機。如果參政伊始就表現出如此政治誠信和政治道德,他們未來的路將如何走?選民將來還能信任他們嗎?若立會開局就是如此,我們對這一屆立法會還能抱多大希望?

  正是因為某些當選議員不是抱持服務香港、為香港更好的明天努力的態度,他們崇尚的還是街頭政治那一套,所以,他們並不在乎把一個嚴肅的議事堂變成街頭馬戲場。有議員已經在向立法會議事規則宣戰,號稱「戰火才剛剛開始」,將實行「有原則、無底線」的抗爭。他們將第一場戰役放在宣誓上,屆時會有怎樣的情況很難預料。

  很多人很悲觀地問:我們有抵擋的武器嗎?這是香港的悲哀。但願香港立法會對議事規則有一種堅持,但願新當選的立法會主席有一個明確而強硬的態度,但願更多的輿論站出來譴責違背基本法、違背議事規則、違背政治人物道德的做法。

  常言道,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香港的立法機構沒有規矩,我們這個社會還有規矩嗎?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福建省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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