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王嘉傑報道:近年因應全球反洗黑錢、反逃稅的大趨勢下,本港銀行推出多項針對資金來源的政策,而有關加緊要求將會擴展至證券界。證監會昨日出通告指,多間持牌經紀行因欠缺打擊洗錢的內部監控措施而被調查,並預期會因而展開多項執法程序。
過去銀行一直被視為洗黑錢的高危地方亦被監管部門「盯緊」,惟近期證監會開始加緊對證券行就防範洗錢上的要求。證監會指出,《打擊洗錢條例》及該會發出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於2012年生效以來,持牌人應已有充裕時間設立其內部監控措施,因此證監會正向證券行作調查,並發現多宗涉嫌沒有就打擊洗錢設立足夠內部監控措施的個案,因此提醒他們應立即加強打擊洗錢的內部監控措施。
證監會表示,在調查期間發現不少問題,包括沒有對存入客戶帳戶的現金及第三方存款進行審查;未能有效地監察客戶帳戶內的交易;沒有採取足夠措施以持續監察與洗錢風險較高的客戶的業務關係;沒有就評估潛在可疑交易作出足夠查詢,以決定是否需向聯合財富情報組提交報告,及缺乏評估結果的文件紀錄;以及沒有就持續實施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政策和程序進行監察及監督。
本港券商信誠證券聯席董事張智威表示,證監會過去一直有要求該行抽樣調查有關客戶資料,而該行並未被指欠缺設立足夠的反洗錢內部監控措施,但指出證監會近年已要求證券行在開戶上有更多的審查程序。他認同有關反洗黑錢的主張,但建議在執行時有關程序不能太過繁複。
根據有關《打擊洗錢條例》,規定證監會持牌人須在業務關係開始之前及持續期間,要對客戶進行盡職審查,包括了解客戶的身份及所進行的業務,並要留意會否有與客戶的身份和業務不相符的交易,從而能夠識別出可能用來清洗犯罪得益或為恐怖主義籌集資金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