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六屆立法會競選期間,候選人普遍缺乏政治話語,對立政治陣營未如同以往幾屆立法會競選般,圍繞普選議題展開激烈爭辯。但是,在九月四日投票日,近兩百二十萬選民創下百分之五十八的投票率新紀錄,超過以往五屆立法會選舉,打破二○○四年九月第三屆立法會選舉百分之五十五點六四的投票率。尤其是香港島若干投票站外選民排長龍,直至九月五日凌晨兩點才完成投票,這是香港有地區直選以來前所未見的。這一切,不能不令人感嘆香港選民(永久性居民)的政治意識顯著提高。
香港長期是一個商業城市,做生意或打工賺錢是香港居民在港英時代養成的習慣和傳統。隨着倫敦在「九七」前推行代議政制,從一九九一年開始在立法機關引入地區直選機制,香港永久性居民取得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香港社會呈現政治化。
「中間道路」仍缺乏實現條件
二○○三年「七一遊行」,是香港社會政治化的重要標誌。反對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要求盡早實行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是「拒中抗共」勢力爭取和動員支持者的口號。愛國愛港陣營則堅決捍衛《基本法》,堅持按照《基本法》明確規定的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實現普選原則,積極為普選創造必須的條件。於是,二○○四年九月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出現高投票率,折射二○○三年「七一遊行」後香港社會政治化加速。
二○一三年春至二○一四年冬長達一年九個月的「佔領中環」運動,尤其,二○一四年九月至十二月持續七十九天的「佔中」行動,是香港社會政治化的又一個重要標誌。
在「佔中」前,香港社會政治化雖然已呈現兩極分化和對立加劇的趨勢,但是社會未至「撕裂」。在「佔中」前,反對派即所謂「泛民主派」堅持「拒中抗共」,但是,未拋棄《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他們反對中央,但未背離中國。在「佔中」前,大多數反對派政治團體採取和平抗爭手段,只有一兩個激進反對派政治團體訴諸肢體和語言暴力。這一切,被「佔中」改變了。
「佔中」催生「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無論「本土自決派」還是「港獨派」都不只是「拒中抗共」,而且公然拋棄「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追求香港脫離中國。若干「港獨」政治團體製造了「旺角暴亂」,其餘的或者公然尚武,或者對武力抗爭表示曖昧。於是,香港社會不止於政治兩極化加劇,而且是政治對立的群體形成難以愈後的分割,「中間群眾」雖仍是大多數,卻無法繼續在政治對立的群體之間起緩衝作用。香港社會因為「佔中」「本土激進分離勢力」冒起而前所未有地撕裂了。
民主思路和新思維,是「佔中」後從公民黨、民主黨分裂出去的一部分人分別成立的兩個都以謀求香港政治中間道路為宗旨的政治團體,他們都派人參選第六屆立法會,但是均告失敗。儘管民主思路在九月六日發表聲明稱,他們不以為競選失敗意味着探索香港政治中間道路不通,仍將繼續探索。其志可嘉,但是至少在目前香港社會空前撕裂的背景下,香港政治中間道路是一種缺乏實現條件的願望。
在第六屆立法會競選過程中,愛國愛港中堅力量實施了成熟的「配票」工程,進一步展示他們同支持者之間的組織聯繫。另一方面,傳統「泛民主派」主要政治團體民主黨和公民黨也開始單獨或協同「配票」,尤其民主黨同其支持者之間的組織聯繫較前加強。
至今,香港所有政治團體都仍稱不上政黨,儘管其中不乏以政黨自鳴者。衡量政治團體是否或能否升級為政黨,大致是三項標準:一,有無系統政治綱領;二,有無成熟領袖集團;三,是否擁有廣泛、眾多、堅定的支持者。
政治團體加快向政黨轉型
不能不指出,公民黨在本屆立法會競選前發表其成立十周年宣言《本土、自主、多元》是向以上第一項標準看齊;在九月二日宣布該政治團體參選「超級區議會」的候選人「棄選」,顯示其領導層努力符合以上第二項標準。相比較,民主黨在努力實現以上第三項標準上,明顯領先公民黨。
香港一千一百平方公里面積和七百三十萬居民,決定了香港政治空間頗有限。在頗有限的政治空間展開政治政黨化,各政治團體必定展開激烈的競爭或競賽,「優勝劣汰」。在新一屆立法會中,民建聯、工聯會,以及民主黨、公民黨等保持較多議席;民協和新民主同盟則銷聲匿跡;人民力量、社民連各減至僅佔一席。這一切,與各政治團體的政治傾向、政治口號有一定關係。總地來看,則是香港政治政黨化趨勢加強的應有之義。
九月六日,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在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稱,民建聯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所得成績來之不易;對於建制派候選人出現相互競爭現象,她歸因「建制派不夠票」。這是一語中的。
愛國愛港政治團體經歷第六屆立法會地區直選和「超級區議會」競選考驗後,亟需加快向政黨轉型。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