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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收緊資產重組遏「炒殼」

時間:2016-09-10 03:16:12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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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證監會昨日正式發布並實施修訂後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這也是繼2014年11月之後,證監會針對併購重組辦法的再次修訂。包括修訂併購重組規則,縮短上市公司終止重大資產重組後的「冷淡期」時間。本次新規的重要修訂條款,如重組上市認定標準、取消重組上市配套融資等均未做變化。證監會表示,修訂旨在給「炒殼」降溫,促進市場估值體系的理性修復,繼續支持通過併購重組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引導更多資金投向實體經濟。\ 大公報記者 陸 鈺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稱,管理辦法的主要修改包括:完善重組上市認定標準,細化對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的認定標準,明確累計原則期限為60個月;取消重組上市的配套融資,延長股東股份鎖定期,遏制短期投機和概念炒作;強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責任,加大問責力度。

  最嚴借殼新規

  同時,針對前期交易所已發布的停復牌指引,日前證監會對此進行了相應修訂:一是縮短終止重大資產重組進程的冷淡期,由三個月縮短為一個月;二是明確交易標的相關事項立項標準,包括環保、施工等無法在董事會決議前無法取得文件的,應該披露中做出重大風險提示。

  證監會還指出,已公布的重組方案尚未經股東大會通過的上市公司,其董事會及中介機構應充分核查重組方案的合規性,出具明確意見後,方可提交股東會審議。

  該個被認為是「最嚴借殼新規」,還包括細化對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的認定標準,明確累計首次原則期限為60個月;取消重組上市的配套融資,延長股東股份鎖定期,新進大股東鎖定36個月,新進小股東鎖定24個月。

  A股上市公司曾經的隨意停牌機制一度廣為詬病,5月27日,上交所與深交所同時對外發布停復牌新規,嚴控停牌時限,加強對停復牌機制的監管,並指出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不超過三個月。重組辦法自6月17日開始徵求意見以來,已有數十家上市公司因政策面變化,修改其重組方案或取消重組方案,最新案例即為揚子新材周五盤後宣布其終止資產重組,永達汽車的借殼上市計劃失敗。

  按證監會此前發布的過渡期安排,在徵求意見發布後,有八家公司的重組上市方案已提交股東會審議並獲批准,這些公司的重組方案審核將適用原有規定。

  受理845家IPO 過會101家

  此外,證監會表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上市有利於激發金融市場活力。將進一步加強與銀行業監管部門的協作,將符合銀行業監管要求作為發行上市的前提條件,同時嚴格按照法定條件監管審核把關。證監會將一如既往嚴格監管發現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企業。

  據中證監披露,截至本周四(八日),中證監已受理首發企業845家。其中,已過會101家,未過會744家,並按法定程序核准了14家企業的首發申請,當中上交所七家、深交所兩家、創業板五家,籌資總額不超116億人民幣。

  為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及其配售對象的詢價與申購行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決定對參與三棵樹、中國核建、上海滬工、小康股份、久之洋、環球印務、三德科技的新股網下申購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50個股票配售對象列入黑名單。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算,六個月內,不能參與新股網下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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