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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銀促推風險限額管理政策

時間:2016-07-07 03:16:1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中國銀監會表示已起草形成《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並公開徵求意見。《指引》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組織架構健全、職責邊界清晰的風險治理架構,並制定風險限額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同時,建立壓力測試體系和防火牆制度。

  銀監會表示,《指引》是以現有風險管理規制體系為基礎,並參照巴塞爾銀行委員會的相關要求起草形成。在風險治理架構方面,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明確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和內審部門在風險管理中的職責分工;設立或者指定部門負責全面風險管理,牽頭履行全面風險的日常管理。規模較大或業務複雜的機構,應當設立風險總監(首席風險官),並保持其或其他牽頭負責全面風險管理高管人員充分的獨立性,不得分管業務經營條線,可以直接向董事會報告全面風險管理情況。

  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風險管理策略及書面的風險偏好。定量指標包括利潤、風險、資本、流動性以及其他相關指標的目標值或目標區間;對不能定量的風險偏好的定性描述,包括承擔此類風險的原因、採取的管理措施。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風險偏好,按照客戶、行業、區域、產品等維度設定風險限額;風險限額應當綜合考慮資本、風險集中度、流動性、交易目的等。

  指引並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開展能覆蓋各類風險和表內外主要業務領域的壓力測試,並考慮各類風險之間的相互影響。為規範內部交易、防止風險傳染,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防火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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