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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公眾持股規定 至少25%降至10%

時間:2025-08-02 05:01:54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港交所(00388)昨日並就持續公眾持股量的建議展開進一步諮詢,為期兩個月,公眾諮詢期將在10月1日截止。港交所建議,為普通發行人及H股發行人提供替代門檻,即維持10億元市值或10%公眾持股量,「A+H」發行人為10億元市值或5%公眾持股量。現行規定為25%或上市時規定門檻。

  港交所指出,若公眾持股量低於適用門檻,屬違反《上市規則》,並建議上市公司不得採取可能會進一步降低公眾持股量百分比的行動,但相較以往港交所有權指令發行人停牌的做法,建議規定「不會僅因公眾持股量不足而停牌」。

  18個月持股量嚴重不足擬除牌

  與以往停牌18個月即可除牌的規定不同,港交所建議,若發行人公眾持股量嚴重不足,便加上股票標記,若未能於18個月內恢復公眾持股量,即可除牌。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港交所致力不斷優化《上市規則》,以滿足全球不同行業及不同規模發行人的需要。此次建議為發行人提供更大的靈活性,方便其進行更好的資本管理,同時也引入了有力防止長期違規情況發生的措施,加強保護公司股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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