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4月29日至5月13日
補貼發放期數:
•第一期:2022年5月補貼的100%
•第二期:2022年6月補貼的100%
•第三期:2022年7月補貼的70%
•第四期:2022年7月補貼餘下30%再扣除退回補貼及罰款後(如有)的餘下金額
工資補貼期:
•為僱主提供合資格僱員三個月工資補貼,涵蓋2022年5月至7月
工資補貼額:
•僱員月薪無上限
•全職:每名合資格全職僱員補貼上限劃一8000元
•兼職:月薪3000元或以上,但少於8000元的兼職僱員補貼劃一4000元
•年長補貼名額:可就少於3000元的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年長補貼名額」4000元
申請人數上限:
•之前曾申請計劃的僱主,可選擇以當時申請人數,或去年第四季數據決定今次保就業的申請人數上限,獲資助僱員人數上限為1000人,「受限名單」企業申請補貼僱員最多100人
涵蓋14萬自僱人士
僱主須符合四項條件:
•不是「剔除名單」的僱主
•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參與強積金計劃或已設立職業退休計劃
•沒有牽涉清盤、撤銷公司註冊或剔除註冊等程序,或處於不活動狀態
•2022年5月10日或之前已繳清「2020保就業」計劃的退款或罰款
自僱人士須知:
•須於2021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
•申請2022年「保就業計劃」當日該「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沒取消
•申請人擁有多個「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亦只能提交一次申請
限制:
•「受限名單」企業申請工資補貼僱員數目限於最多100名
•僱主需在3個月資助期內,聘用不少於獲批資助僱員數目,並要求僱主必須把8000元或4000元補貼,悉數用在僱員身上,不能由僱主自行調撥
加重罰則:
•若聘請的僱員人數低於僱主的自選人數,少一個便需補回一個補貼額,另加10%的罰款
•例如,自選10個員工作補貼,但最終卻只聘請九人,即僱主需補回8000元津貼加800元罰款
受限僱主名單(申請上限100名):
•超級市場、便利店 •藥房和藥行
•主題公園 •本地速遞及派送服務
•企業與消費者間的電子商貿平台(包括產品銷售、餐飲訂購、車輛預約)
•物業管理、清潔、保安
•保險、銀行、證券、強積金、託管及信託
•公共事業公司(包括電力公司、煤氣公司、石油氣公司、油公司、電訊服務公司) •外判人力資源公司
•私家醫院、私營醫療集團及醫務化驗所
•建造業總承建商(不包括裝飾維修保養工程)
•地產發展商 •地產代理商
剔除名單僱主:
•特區政府、立法會、司法機構
•中央駐港機構
•其他政府和國際組織的辦事處
•指定法定機構及公司
•指定公營機構、政府擁有的公司或資助機構
•政府資助機構旗下由政府全數資助工資的僱員
•政府外判合約承辦商(包括作檢疫或隔離用途的酒店)/顧問公司旗下專職為政府合約提供服務的僱員
查詢:電郵:[email protected]
電話:1836122
五間服務中心*:
•北角電氣道180號百家利中心1501室
•觀塘鴻圖道410號觀點中心1004室
•長沙灣永康街9號601-2室
•沙田石門安耀街2號新都廣場2310室
•荃灣沙咀道6號嘉達環球中心33樓3301-3303室
*須致電1836122預約,服務中心在4月29至5月12日期間,上午9時至傍晚6時開放
大公報記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