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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仲報告:香港仲裁角色越發重要

時間:2025-09-17 05:01:33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任芳頡、郭瀚林北京報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16日在京發布《中國國際商事仲裁年度報告(2024-2025)》。《報告》指出,去年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涉案數量呈上升趨勢,並將在今後的國際商事仲裁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報告》顯示,2024年全國共283家仲裁機構,設立案件超76萬件,同時增長26.4%,共設立案件的爭議金額標的突破1.2萬億,同比增長了4.54%,兩年連續突破了萬億元大關,仲裁機構平均辦理案件數量2703,平均標的額42.9億元。其中有96家仲裁機構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373件,同比增加40%,案件的標的總額突破了1978億,同比增長了16%。2024年設立的涉外案件總額是758件,佔全球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17.3%,爭議標的金額是811.25億元,佔比達41%。

  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傑介紹,過去一年,貿仲在推動中國仲裁國際化,提升中國仲裁的國際地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幫助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當事人準確的理解和適用貿仲的仲裁規則。貿仲還發布了中國乃至亞太地區事務部由仲裁機構頒布的關於在仲裁中使用人工智能技術的指引,為AI與仲裁深度融合提前提供前瞻性的制度基礎。

已更新《仲裁五十問和五十例》

  值得一提的是,為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等地相關持份者了解和參與香港仲裁,及時把握「港資港法港仲裁」給企業帶來的新選項、給法律從業者帶來的新機遇,貿仲香港仲裁中心今年2月根據香港仲裁法律,結合最近5年來辦案管理的最新實踐,對在2020年首次發布的《貿仲香港商事仲裁五十問和五十例》進行了系統的更新和發布。

  中國仲裁政策近年來持續優化,相關法律不斷完善。中國人民大學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長杜煥芳介紹,最高法今年2月發布了新的司法解釋批覆,首次通過司法解釋的形式明確賦予了大灣區內設立的港澳企業,在特定的前提下選擇港澳的適用法律,即選擇港澳作為仲裁地,為大灣區跨境的商事活動提供了更靈活的法律框架。今年6月,最高法和司法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充分發揮仲裁職能作用 服務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允許大灣區內地的港資、澳資企業自由約定仲裁地,從而打破了地域的限制,推動建立統一的大灣區仲裁規則和線上爭議解決平台,打造共商共建共享的國際商事仲裁高地。

  《報告》顯示,2024年案件的數量來看,中國貿仲、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機構的涉案數量呈現上升趨勢,其中貿仲涉案的數量連續13年呈現連續增長。「與世界上著名的仲裁機構相比而言,貿仲為代表的中國仲裁機構,在國際商事仲裁方面的影響力和代表性進一步提升,也將在今後的國際商事仲裁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王承傑說。

  「作為國際爭議解決樞紐、中西文化薈萃的國際都會,香港在國際商事調解領域優勢明顯。」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蔡偉平向《大公報》表示,香港的普通法體系與國際規則深度銜接,「一國兩制」框架有效銜接內地法律實踐,使香港調解機構在處理跨境知識產權糾紛時,既能準確理解國際規則,又能兼顧不同法域當事人的法律預期。依託制度開放性與專業集聚效應,香港正成為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的「首選調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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