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分別為曾維誠(26歲,的士司機,YouTuber「勇狗」)、葉嘉健(26歲,文員)、袁子健(31歲,成人用品商人)。三人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一段的城南道襲擊執行正當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輔警警員6553、8591和女輔警警員6605,以及襲擊男子吳家軒和李天耀;曾維誠和袁子健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男子譚永文。
無綫電視攝影師譚永文供稱,事發時,被告曾維誠及袁子健有一邊射水,一邊大叫「TVB、TVB」。譚覺得3名被告有攻擊性,當時因見情況混亂而暫停拍攝,但沒有向3名被告說話,只是叫兩名記者離開,隨他轉到近衙前圍道位置拍攝。
不過,3名被告仍尾隨他們射水,譚永曾向曾維誠示意暫停射水。曾維誠不聽,其後袁子健也加入一起向譚臉部射水,其間曾維誠又撞到譚的左手臂,令譚整個人向後退;譚覺得已無法和他理論,於是決定向警員求助,警員勸3名被告離開,拍攝最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