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各有關經營者:
我市旅遊旺季漸近,為防止酒店客房、餐飲和生活必需品等市場價格出現相互串通、跟風提價等擾亂正常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進一步規範旅行社、賓館酒店、餐飲購物、早市夜市等經營者價格行為,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消費環境,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阿勒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全市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要遵守價格法律。廣大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加強價格行為自律,依法經營,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各相關行業協會和社會組織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恪守誠信經商原則,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經營者要誠實守信經營。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於實行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項目,要嚴格執行並自覺公示。對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餐飲、住宿等商品和服務項目,要合理用好法律賦予的自主定價權限,既要順應市場規律,又要履行好社會責任和義務。
三、經營者要執行明碼標價。各旅遊景市景點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其優惠減免政策並在顯著位置公示;賓館酒店、餐飲等服務行業要依法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拒絕或不履行價格承諾,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餐飲經營者提供的時令菜品,必須標明價格,杜絕使用「時令價」等模糊標註。
四、經營者要強化價格自律。經營者要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用好自主定價權,統籌考慮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需情況合理定價。不能單純以盈利為目的,要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感和義務。更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嚴禁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等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損害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經營者要促銷真實。規範促銷打折等優惠活動,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等)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更不得通過簽署協議串通漲價或散布漲價信息,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先消費後結算的服務項目,應先行告知,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提請消費者予以確認。
六、經營者要規範網絡交易行為。經營者通過電商平台等渠道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在電商平台等渠道預定商品和服務訂單生效後單方面無故取消訂單或者擅自提高價格;不得誤導、欺詐消費者;不得在事後收取未標明的任何費用。
阿勒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持續開展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對經提醒告誡後拒不整改的,屢查屢犯的,將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將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資料來源:阿勒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