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和中篇分別提出具質素的通識考卷理應具備「提問用詞的精準度和邏輯性」和「資料設計的關聯性和延伸性」,而最後一篇將會以「議題選擇的全面性和爭議性」作為準則衡量2018年試卷質素。
準則三:議題選擇的全面性和爭議性
根據《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第5.5.3章節,關於「公開評核」方面,文件提出通識教育科旨在考核考生能夠在考試中表現「了解某些主題/概念與個別領域,如自身、社會、國家、人類世界及環境等的關係」,既因為指引的範疇涉及層面包羅萬有,又因為指引列明只是了解「某些主題」,所以單看「公開評核」的指引似乎議題選擇毫無限制或準則可言。
然而,再檢視《指引》第二章「課程架構」,提出三個學習範圍及六個單元項目列明各自的基本設計、探討問題和相關說明。故此,考評設計理應具備一定「全面性」,在卷一及卷二全面地涵蓋三個學習範圍及六個單元,「課程架構」更列明每個單元的「相關價值觀和態度」,並且明言價值觀是「持久性」,因為探討問題日新月異、相關說明因時制宜,因此議題選擇可以屬於熱門時事議題或者恆常公共政策,唯一不變的出題核心要求就是涉及具「爭議性」價值的議題,此乃筆者提出「全面性」和「爭議性」兩個主要準則的因由。
關於全面性方面,考評局一直以來的把關工作做得非常嚴密。雖然翻查歷屆試題,涉及單元二「今日香港」的題目遠較其他單元為多,可是「具質素的通識試卷」僅要求「全面」而非「平均」,所以側重於考生較熟稔的香港議題亦無不可。過去考評局多數以「今日香港」、「現代中國」和「全球化」區域性單元作為設題脈絡,再加入其餘三個單元的議題背景,基本上都能夠包含《指引》所列明的三個學習範圍及六個單元,未有出現考生兩年半的通識課堂知識無法應用在考試的情況。
以2018年試卷卷一為例,第一題表面涉及單元四全球化的跨境義工時事議題,實際上題目更大程度上應用單元一個人成長關於青少年特質和單元二今日香港關於社會及政治事務參與的知識基礎。
再如2018年卷一第三題,題目表面涉及伊朗和新加坡的器官捐贈制度,實際上考生只要掌握單元五公共衛生關於衛生政策甚至單元二今日香港關於公共政策的考慮因素的知識基礎,均能夠將所學所知應用在答題當中。由此可見,考評局在議題選擇上的全面性一直以來表現良好,全面的選擇亦確保考生能夠學以致「用」,起碼能夠「用」於答題之中。
關於爭議性方面,考評局更是處理得出神入化。由於通識教育科難免以時事議題為切入點,無論課堂抑或試卷必然會觸及熱門時事議題,因而每逢文憑試舉行前夕,總會引來師生爭相猜測考評局採用議題(俗稱「貼題/Tip題」),實際上,若根據上述的設題原則,代表考評局早已呼籲師生切忌煞費心神,如前述,通識教育和考評設計本身重視議題背後的價值爭議,而非深究單一議題內容。
例如2018年卷二第一題涉及教育責任的深層次爭議,無論題目使用「留守兒童」抑或「港孩」作為切入議題均可;卷二第二題涉及公帑運用原則的爭議、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優次性的爭議,無論題目使用「電動車」抑或「回收業」作為切入議題均可,從以上示例都清晰可見,與其捨本逐末競猜熱門時事,師生更應固本培元鍛煉對深層次爭議的分析能力。
「愛之深,責之切」,此乃筆者撰寫此三篇文章的由衷,「是其是,非其非」,此乃筆者撰寫此三篇文章的態度。自接受通識教育以來,至今執通識教鞭近七載時間,看着文憑試考評模式的演變,深諳考評局一直致力於提供能夠確切考核考生明辨性(批判性)思維、多角度思考和邏輯思維的公開評核機制,可是,其設卷的質素仍有長足空間,故此望當局能持開放態度並且虛心聆聽坊間對試卷的意見,使能提供更具質素的通識試卷予莘莘學子。
檢視通識教育科的考評質素(下)
香港通識會理事 羅恆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