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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何以「盛產」騙徒?\朱穗怡

時間:2018-05-10 03:15:43來源:大公網

  這些年台灣經濟雖然低迷,但有一個行業始終「蓬勃發展」,甚至已經衝出台島、走向國際,從東南亞、歐洲到非洲都有這些人的「足跡」。這個「行業」就是「電信詐騙」,成為不少國家和地區重點打擊的犯罪集團。許多人感到困惑:何以台灣「盛產」騙徒?而最近的一則新聞應可解開人們的疑團。今年1月波蘭警方逮捕了以電信方式行騙中國大陸民眾的48名台灣詐騙嫌犯,上周這些嫌犯被遣返回台,在飛機上不僅沒有被帶上手銬,也沒有押解人員,其中一些人竟然還坐商務艙,甚至要求喝酒,當被拒絕後還出言戲謔空姐。作為嫌犯,竟能享受如此優厚待遇,如何能起震懾效應?這些騙徒之所以行徑囂張、有恃無恐,主要還是島內對這一類行騙案件多是輕判,以致這些在波蘭犯案的台灣騙子覺得被遣返回台等於是「回家探親」,而不是「受審坐牢」。

  台灣方面常說「台灣的詐騙嫌犯」應回台受審。此言差矣。在海外,台灣騙徒的詐騙對象多是中國大陸民眾,換言之,證據及被害人都在大陸,若要帶回台灣審理,並傳喚大陸受害者赴台作證,相關的機票、食宿及日常費用等都要台灣方面支付,相關耗費難以想像,而且據島內法規,台灣對於台灣民眾在境外涉詐騙案是沒有管轄權的。所以,相關國家把台灣嫌犯遣返回中國大陸既符合一中原則,又有利於審查案件、懲治罪犯。

  2016年大陸方面包機從肯尼亞押送45名台灣詐騙嫌犯回大陸,在飛機上嫌犯帶上手銬、黑布蒙頭,每一名嫌犯都配有兩位警員押送,哪像被遣返回台的詐騙嫌犯不僅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還坐商務艙,猶如普通旅客。但這還不是最離譜,兩年前從馬來西亞被帶回台灣的20名電信詐騙嫌犯抵達台灣機場後便被釋放了,理由是「這些人在島內沒有犯罪事實」,輿論一片嘩然。然而,即使查到相關罪證,在島內騙徒也多獲輕判。前年北京清華大學一名女教授遭詐騙8523萬元台幣,台灣主嫌等7人在台中被捕。上周台中地方法院分別判決7人6個月至2年2個月徒刑,只沒收4萬元台幣不法所得,理由是「罪疑唯輕」。這下台灣騙徒可賺大了,騙了8000多萬,只被沒收4萬,坐2年牢又可以出來揮霍巨額贓款了。這真是一筆划算的買賣,難怪台灣「出口」騙子了。相較之下,大陸對這些詐騙巨額錢財的犯罪分子絕不手下留情,從肯尼亞被押回大陸的台灣主犯就被重判15年有期徒刑。

  每一次當台灣詐騙嫌犯在海外被捕,台灣方面都與大陸方面「搶人」。但當台當局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搶到人後,在島內不是釋放就是輕判,以致詐騙案件屢禁不止。看來還是台灣網友說得好:台灣根本治不了騙子,交給大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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