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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通識卷及格嗎?

時間:2018-05-08 03:15:49來源:大公網

  2018年文憑試的考評質素在業界引起兩極化的評價,部分教師認為今屆試卷的質素是歷屆以來最好,乃因題型刁鑽獨特、議題出其不意,防範考生流於背誦題型和議題,失卻通識培訓和考核思維能力的真諦;另一部分教師則認為試卷用詞含混、資料內容混雜,根本未能有效考核考生的思維能力。以下將會先列舉「具質素的通識考卷」的檢視準則,再嘗試審視是屆試卷是否一份「具質素的通識考卷」。

  準則一:提問用詞的精準度和邏輯性

  提問用詞的精準度和邏輯性絕對是一份「具質素的通識考卷」的基本要求,若然提問用詞語意含混或者答案與題目要求不一致,根本無法評估學生的理解能力,更遑論要求考生展現思考方法的能力。例如歷屆試題可見,當考評局要求考生回答「因果評論題」時大多數使用「你在多大程度上同意」的提問用詞,而要求考生回答「評論題」或「比較題」時則會使用「你是否同意」的提問用詞,正正符合邏輯性的要求,因為某項目是否「最有效」、「最佳方法」在邏輯上不能使用「很大程度」這種存有灰色地帶的立場,只有「最」抑或「不是最」。

  2018年文憑試試卷為人詬病的題目主要是卷一第一題a題,要求考生就一項數據內容闡述兩個結論,「結論」一詞以字面意思解讀是「總結的論述/論點」,若以邏輯學上理解是指經過論證過程得出的總結,純粹給予考生不同國家/地區的義工流動參與情況,考生只能夠直接剖析數據的特徵、分布和模式,極其量就是交代:

  「人類發展指數較高的國家/地區較多派往其他國家/地區而非在本國/本地進行義工服務,相反,人類發展指數較低的國家/地區較少派往其他國家/地區而多數於自己的國家/地區服務,同時亦有個別特殊事例,例如香港發展指數高但參與程度低、剛果發展指數低但為其他地區服務更多於自己的地區。」

  論述資料未有內容作「結論」

  以上的答案到底是否考評局所要求的「結論」暫時不得而知。但是,以上答案難言是「結論」,僅僅是資料顯示的參與模式/特徵,所以考評局若然只是要求考生回答以上答案根本不應使用「結論」一詞。

  其次,如果考評局實際要求考生再進一步論述資料未有顯示的內容作為「結論」,例如提出聯合國應該多加推廣在發展中國家的跨境義工流動服務,更加有違題目要求和答案的一致性的基本設題要求。因此,無論如何,「結論」一詞在此題絕對是語意含混,令考生無所適從。

  實際上,考評局並非第一次出現邏輯性的設題問題,2016年卷一第二題b題,題目要求考生剖析民主和競爭力排名「有沒有關係」,「有沒有」的提問本身就應該要回答「有」或者「沒有」,即是答案應該有立場判斷和駁論,然而,從考評報告和學生範例可知,原來題目只要求考生分述「有關係的情況」和「沒有關係的情況」,根本毋須考生提出任何立場,實際上此題應該改問「試提出一個支持和一個反對民主指數和全球競爭力有關係的論據。」即可消除邏輯性的問題。當然以上兩題部分師生能夠從分數局限(4分)和資料內容「猜測」考評要求,畢竟作答4分的內容時間有限,而資料所提供的內容亦不夠充分,然而,「猜測」考評要求似乎無關通識教育的考評意義,所以這種變化實乃故弄玄虛。

  問用詞變化免考生背誦

  有論考評局的提問用詞變化可以避免考生背誦常見提問用詞和題型,以免考核流於堆砌答題框架而失去考核思維能力的意義,使通識科淪為八股文的考評。

  可是,變化之本在於設題必須合乎邏輯,以及提問與答題要求具一致性,例如2017年卷二第一題a題將以往考核的「影響」加入「對環境」的局限、2016年卷二第一題a題將以往考核的「衝突」變化成「價值衝突」、2015年卷一第三題b題不問「影響」改問「關注點」,都是合乎邏輯和問答一致性的變化。上述的兩個示例顯然不屬此列,甚至有弄巧成拙的問題,無故地在考核考生作答和思維能力之前,要求考生嘗試推敲考評的設題心意。

檢視通識教育科的考評質素(上)

香港通識教育會理事 羅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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