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頂新公司以劣質油製成品油出售,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被以欺詐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7日二審大逆轉,由一審的無罪改判15年徒刑。頂新表示仍會上訴。
案件緣起於2013年,彰化地檢署追查大統長基混油案件,查出頂新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牛油等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後販售。全案在2015年11月27日宣判,檢察官認為無法舉證頂新自越南進口的油品取自病死豬、未經檢疫的豬屠體,判決涉案魏應充等6人無罪。
27日二審改判魏應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以易科罰金。合議庭法官認為,原料油經頂新檢驗酸值過高、總集性化合物與重金屬鉛含量不符合食用油規定,相關專家鑒定意見都指向對人體有危害,只要有摻偽假冒行為就構成犯罪。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