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顧客在福建平潭台灣商品免稅市場選購台灣商品\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作為最新試點合格境外投資者(QFLP)政策的自貿區,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推出多項優惠新政,其間對台資台商優惠力度尤其吸引外界關注。平潭綜合實驗區金融辦副主任楊哲安7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指出,這是平潭對「惠台31條」的執行落實,將為台資台商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帶來政策紅利。
出資僅不低於600萬美元
與此前列為QFLP政策試點城市的北京、上海、深圳(前海)、青島、重慶等不同,「因台而設」的平潭針對港澳台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類企業制定了低門檻准入條件。
按規定,在平潭,港澳台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認繳出資應不低於600萬美元等值貨幣,出資方式限於貨幣,合夥人應當以自己名義出資,除普通合夥人外,其他每個有限合夥人的出資應不低於100萬美元等值貨幣。另外,港澳台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註冊資本(或認繳出資)應不低於200萬美元等值貨幣,出資方式限於貨幣。
相較於目前其他試點城市對QFLP註冊標準以4億美元或1億美元計,平潭對港澳台資准入僅600萬美元,大幅降低,堪稱亮點。且平潭還承諾,外商企業在當地註冊後,就可參照當地股權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獎補。
「平潭標準參考了台灣的風投機構註冊標準。我們力求平潭的註冊條件做到與台灣一樣。」楊哲安說,台灣投資性企業通過平潭低門檻的QFLP試點政策,可以合法合規進入大陸市場,參與到「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這使得台商台資可以參與投資設立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可相應享受到稅收、投資等優惠。
卧湖資本副總裁施健輝認為,平潭需對金融資本運轉管控出台具體明晰的細則和完整體系。他還表示,「平潭與台灣同文同種,加上兩岸經濟合作已久,相信可以與前海和香港一樣,雙方無縫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