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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賦台胞就業同等待遇 大陸首例

時間:2018-02-09 03:15:58來源:大公網

  圖:2016年河北台灣名品博覽會上,台灣展商向媒體介紹台灣精品」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國台辦網站公告,河北省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事業單位招聘台灣居民工作的通知》,鼓勵招聘台灣居民到河北省事業單位就業,在崗位晉升、職稱評聘、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學等方面,等同大陸民眾的國民待遇。

  通知稱,為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思想,進一步促進冀台人才交流,為台灣同胞到河北就業創造良好條件,河北省印發《關於做好事業單位招聘台灣居民工作的通知》,以務實的舉措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政策。

  《通知》對鼓勵招聘台灣居民到河北省事業單位就業做出了詳細說明。河北省鼓勵招聘台灣居民的條件,包括取得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學歷的台灣學生,以及取得大陸承認學歷的台灣居民,均在招聘人員範圍。

  被聘用後,台胞將按照大陸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進行管理,與大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崗位晉升、職稱評聘、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子女教學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河北省這項惠台新制,是首個省份以務實的舉措,落實十九大提出「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政策。

  此前,在全國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5日在京舉辦新春聯誼活動上,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張志軍曾表示,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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