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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堪比酒與果汁/田 力

時間:2017-11-16 03:16:09來源:大公網

  早前馮小剛導演寫了一篇關於姜文與他談電影的文章,文章中指姜文以酒和葡萄汁論電影,頗堪玩味。

  姜文認為「電影應該是酒,哪怕只有一口,但它也得是酒。你拍的東西是葡萄,很新鮮的葡萄……你沒有把它釀成酒……小剛,你應該把葡萄釀成酒,不能僅僅滿足於做一杯又一杯的鮮榨葡萄汁。」馮導的感覺是自己的作業常被評為太「商業」,顧忌和考慮的因素很多,謙稱沒有姜文對電影的單純的愛。

  葡萄酒跟葡萄汁的分別不止於工序的繁簡、價格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價值和品味的差異。以葡萄酒和葡萄汁比喻有品味電影和快餐式的商業電影,不是百分百恰當,卻能看到導演對電影取態的不同。

  把電影看成「酒」的姜文,因為「釀製」需時,所以產量比曾經雄霸賀歲檔期多年的小剛導演少,認可程度卻不遑多讓。能稱為「酒」的電影肯定較「果汁」電影少,理由很簡單,就是「酒」難製,而且懂「酒」的觀眾不如懂「果汁」的多。換句話說,「酒」是作品,「果汁」是產品;「酒」是精品,「果汁」是日用品。市場需求產品多於作品,需求日用品多於精品。製作「酒」和「果汁」的導演其實沒有高低之別,只是個人愛好和性格不同。

  純粹愛電影的導演,只顧拍出好電影而不顧任何市場或口味因素,是天生的藝術家。他能拍出高品味有深度電影的可能性較高,如《鬼子來了》、《陽光燦爛的日子》和《讓子彈飛》等,但有時也會失手,《一步之遙》便「釀」壞了,不如「果汁」。

  拍「果汁」電影的導演有一特點就是為人有趣,不是不懂高深道理,而是深入淺出、嬉笑怒罵地娛樂觀眾。《不見不散》、《甲方乙方》、《天下無賊》、《我不是潘金蓮》等,現在是「果汁」,遲早變成「酒」電影。

  最近復修的《英雄本色》,三十年前是「果汁」電影,現在是「佳釀」了。更有人說,港片三十年來也跨不過《英雄本色》。金庸的武俠小說當年也是通俗的連載小說,現在已走進文學殿堂。所以「酒」和「果汁」的異同,經過歲月的流轉,很難分得清楚,也不容創作人作主,有時事與願違,也有時歪打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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