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台灣法律規定,19至36歲男子必須義務服兵役1年。近年來,台軍逐步提高志願役比例,並逐步實施全面募兵制,即未來役男服役期限為4個月,軍人主體以職業軍人為主、義務役役男為輔。據統計,2016年底志願役14.2萬人,佔全軍約75%。
不過,原先預定在2015年推行的全面募兵制,在2013年9月、2015年8月、2016年8月,歷經3度跳票延期,仍持續徵集一年常備役兵源。至於現時的台防務部門首長馮世寬則在2016年12月宣示2018年將不再徵集役男入營,並維持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政策。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