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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轉發改圖侵權賠41萬

時間:2017-09-09 03:15:48來源:大公網

  台灣藝人林志穎四年前在新浪微博中分享一張攝影作品的改圖,被該攝影作品《中華男兒》的原作者朱慶福告上法庭,訴稱林志穎的行為致使該作品表達的創作思想遭到嚴重曲解,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要求林志穎及新浪微博公司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10餘萬元人民幣。此案8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宣判,法院判決朱慶福享有涉案作品的著作權,林志穎在發布涉案配圖時未署名朱慶福,林志穎的行為已經構成對朱慶福涉案作品的侵權,判賠34.5萬元人民幣(折合約41萬港元)。

  朱慶福稱,該作品於1992年拍攝,展現了中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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