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灣方面陸委會十六日表示,公務員到大陸轉機也要事前申報獲准。圖為廣州白雲機場/資料圖片
蔡當局上台後,兩岸關係進入「冷和期」,早前才下令延長退役將領、公務員登陸管制年限及加重罰則,最近又規定一定職等公務員除了「入境」大陸須申請許可以外,「過境、轉機」大陸,都需要事先申請許可,加強管制。台灣輿論質疑,民進黨執政後的台灣又回到威權時代了嗎?蔡政府連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要管制?先是公務員,下一步難保一般百姓不會遭殃。
【大公報訊】綜合聯合新聞網及中央社報道:根據陸委會在2017年1月26日行文蔡英文辦公室、「國安會」、「立法院」、「考監院」等單位的函文內容,陸委會在2016年11月10日時,就邀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公務員赴陸轉機是否應經許可獲報准事宜」會議,當時會議作出結論:為維護台灣安全與利益,公務員無論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或「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都應屬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稱「進入」大陸地區的行為。因此,當日會議拍板,公務員赴陸前,都需要申請許可獲准。該函文也特別提醒,各單位公務員與特定身份人員要遵循,以確保公務員權益。
轉機等同進入大陸地區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16日說,台灣公務人員經由大陸轉機須報准,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非新的管制禁止措施,也不是加強管制,希望外界不要過度解讀。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規範,台公務員與「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份的人員,需要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才能進入大陸地區。
邱垂正表示,台當局移民署於邊境管制第一線執法時,對於公務員經由大陸轉機是否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進入大陸地區」有疑義,函請陸委會解釋。陸委會會同相關機關開會研商,確認大陸機場屬於兩岸條例規定的大陸地區,因此公務員經由大陸機場轉機(入境轉機或過境轉機),須事先報准。他說,一般十職等以下公務人員須在所屬機關報准,政務官、涉密人員、都會市長、離退高階公務員等須經聯審會審查,報准許可部分的作業時間約一周。
社會瀰漫恐怖氣氛
至於香港、澳門機場是否也被規範在內?邱垂正稱,香港、澳門地區不受兩岸條例規範,因此在港澳機場轉機則無需申請報准。
《聯合報》評論文章指出,因為綠營的刻意操作,台灣社會目前瀰漫一股「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的恐怖氛圍。不論「保防法」、「反滲透法」,都僅是行政部門或立委拋出想法「試水溫」,還不到實際執行的階段,也可能是被嚴厲批判,執政黨稍微「收手」。
詎料,陸委會竟然早已「起而行」,明文要求公務員到大陸轉機必須事先獲得許可、報准釋疑。
蔡政府這種「聞共色變」的態度,彷彿回到過去兩岸對峙的戒嚴時期,讓人不知今夕是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