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電視、互聯網等新科技,在世界任何地區,都是用同一名字,TV就是電視,internet就是互聯網。手機卻不同,在不同地區,手機有不同的名稱,反映了手機在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意義。美國人稱手機為cell phone,強調無線網絡。英國人及西班牙人則叫mobiles/ móviles,意在四處流動,內地亦叫「移動(電話)」。德國人叫Handy,重點在手機易於掌握及單手可用。日本稱之為「攜帶」,表示是隨身攜帶之物,還主僕分明,人是主、機是僕,是人「攜帶」機,不是機主宰人。港人稱「手機」,意義最模糊,任何用手攜帶的機器都可叫「手機」,不一定是部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