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7月19日在桃園發生遊覽車事故後,台灣當局交通部公路總局稽查大客車,25日公布結果,攔查989輛次營業大客車,查獲違規47件,其中安全門無法正常開啟6件,無法徒手由內或往外開啟2件,更有4件加裝暗鎖,已依法開罰。
罹難陸客可獲賠218萬元
台灣遊覽車火災事故發生滿一周,台灣交通部觀光局25日公布部分確認的賠償金,包括旅行業責任險200萬(除註明,以下均為新台幣)、遊覽車強制險200萬、遊覽車乘客責任險200萬、遊覽車乘客運送險(每名乘客約64萬)、陸方醫療保險人民幣50萬(只限陸客);每位罹難陸客至少可獲賠約904萬元(約218萬港元)。
遊覽車火災事故25日舉行「頭七」法會,並火化其中8具遺體。下午在桃園舉行公祭,兩岸相關部門代表均到場致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