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台灣海軍司令黃曙光(前)晚間在左營舉行記者會,公布初步調查及懲處建議\中央社
【大公報訊】據中央社報道:台灣海軍1日誤射飛彈事件,海軍司令部1日晚發布初步懲處名單,包括海軍司令黃曙光上將共7人。
懲處7人為黃曙光記過一次。艦指部指揮官蕭維民中將記過二次、131艦隊長胡志政少將記過二次、金江艦長林伯澤少校大過一次、金江艦兵器長許博為中尉、金江艦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大過二次、金江艦飛彈中士高嘉駿大過二次。
誤選作戰模式 軍官未督導
黃曙光和胡志政在晚間的記者會向漁民和社會鞠躬道歉,對於媒體質疑「把責任推給基層」,黃曙光表示,從該負責監督的軍官、艦長、一直到他自己為止層級的幹部,都要接受懲處,沒有把所有責任都推到基層的中士身上,自己也已向「國防部長」自請處分。
胡志政表示,整個誤射事件因為三個因素導致。首先就是飛彈中士高嘉駿沒有按照保養修理卡,執行裝備測試,在測試程序完成後進入發射程序,他又誤選了作戰模式,以及雙彈攻擊模式,造成雄風飛彈發射離架。
胡志政說,飛彈射擊都有標準射擊程序、檢查表,及完整部署,但高嘉駿逕行進入到射擊的程序,導致沒有完成部署。
另個因素是雄風三型飛彈的射擊管制,須由幹部在場實施督導,但當天卻是高嘉駿自行進入涉及程序,相關幹部沒有在場督導。
至於媒體問「艦長當時人在那?」胡志政說「在進行啟航前的會議」。
另有檢察官赴左營軍港了解上午飛彈誤射流程情形,晚間帶回林姓艦長等4人調查。
檢方調查發現,軍艦飛彈射控系統至少有3層關卡,包含至少2道安全開關,一般而言,鑰匙通常保管在艦長和兵器長身上,要2人都開啟安全開關後,第一線人員按下發射鍵才有可能擊發飛彈,研判誤射飛彈不只一人的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