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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歷四次殖民侵略(九)

時間:2018-01-26 03:15:07來源:大公網

  日本明治天皇推動維新運動,加速國力發展,國庫、防務及外交均有可觀增長。隨着日本國力提升,執政者及軍事將領出現自我膨脹,更企圖透過軍事介入方式奪取別國資源,以扭轉日本地理和氣候先天不足的資源限制。

  日本屬位處東北亞之島國,東邊為太平洋,受地形所限只得向南方開拓資源,毗鄰的朝鮮、琉球王國等地更是南向擴張的必經平台。其時正值清廷長期積弱,又受內憂外患所困擾,日本乘時而起,藉機逐步吞併琉球及朝鮮。

  1871年,日本實施「廢藩置縣」,乘機將琉球王國劃入鹿兒島縣轄區,更不理琉球王國與清廷的朝貢關係,直接將琉球廢國為藩。同年,琉球貢船因颱風流落台灣原住民部落,54人被慘殺(史稱「八瑤灣事件」),事後日本視為「內政」,藉口懲治「生番」而出兵台灣,是明治維新以來首次對外軍事行動,竟獲清廷准許。1874年,日軍登陸屏東掃蕩部落,駐師龜山,清廷發現事態不妙,派沈葆楨駐台調停,並主持防務與外交,積極備戰,經英國調停,雙方簽署《北京專約》確認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日本憑此認定清廷不否認琉球是日本屬地,命令撤銷向清廷朝貢,1878年更改為沖繩縣,正式吞併琉球王國。

  另一邊廂,日本透過軍事威嚇迫使朝鮮簽訂不平等的《江華條約》共十二條,除要求給予貿易特權外,最主要要求朝鮮承認日本為對等的獨立主權國家,目的是將朝鮮與日本從中國藩屬關係提升至對等國家關係。1884年,日本幕後策動甲申政變,與朝鮮維新派突襲王宮,大臣向清軍軍營求救,救出高宗。事後,日本就朝鮮問題與清廷簽訂《中日天津會議專條》,協定兩國對朝鮮的軍事行動必先互相知照等,種種舉動只為便利日後吞併朝鮮時,可排除清廷的支援與干預。

  1894年,朝鮮王朝發生東學黨之亂。高宗函請清廷駐軍協防,日本隨即派兵進駐朝鮮,事後卻拒絕撤軍,更策動政變,清廷迅速駐軍平壤又派出北洋軍增援,其間日軍不宣而戰,清日正式交戰。經過九個月戰事,戰場由朝鮮移到遼東半島、威海衛等中國東北地區,正是日本進一步吞併中國的重要跳板。戰事以清廷潰敗而結束,事後兩國簽訂《馬關條約》,其中要求清廷承認朝鮮為獨立國家、駐軍撤離朝鮮半島,又割讓台灣、澎湖及周邊島嶼作日本殖民地。同時開放通商港口及准許在華設廠,卻免除日本的多種稅項。結果使日本經濟迅速增長,也造成軍事膨脹,改變了列強在東北亞地區的勢力平衡,加快對外侵略擴張的步伐。

  香港史學會總監 鄧家宙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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