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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容「假效忠」者蒙混過關\香港菁英會理事 莫健榮

時間:2021-09-12 04:26:52來源:大公报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已於5月21日刊憲生效。特區政府日前宣布將安排在任區議員分批進行宣誓,首批港島區區議員已於上周五宣誓。宣誓儀式莊嚴及有嚴謹規定,宣誓後須簽署文件確認,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區議員宣誓安排是要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包括區議員在內的所有公職人員均是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在宣誓前已有逾二百名反中亂港的辭職及因其他理由離任,他們很大程度都曾做出「負面清單」所列載的行為,其中包括參與或協助違法「初選」、簽署所謂的聲明書、在辦事處展示「港獨」標語等。正如監誓人、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指出,議員如果平生不作虧心事,就毋須擔心違反宣誓的後果。

  雖有少數反中亂港陣營區議員會按法例要求宣誓,但他們或多或少都存有僥倖心理,認為政府網開一面。最近參考資審會DQ鄭松泰的原則,政府一定會秉公辦事,絕不容「偽愛國者」蒙混過關。有些反中亂港區議員表明,若被裁定宣誓無效,會提出申述。筆者認為,申述制度絕不能被濫用,「把關」標準亦不能放鬆,必須確保進入特區建制的人都是管治能力強的堅定愛國者。

  現屆區議會在反中亂港議員的把持下,一度成為「港獨」的宣傳平台。隨着大部分反中亂港區議員已辭職,加上區議會宣誓後,區議會能撥亂反正,回歸理性,關注改善地區民生,重新發揮其地區諮詢組織的職能。若部分區議會議員數目過少難以運作,筆者建議,當局可考慮委任地區人士、前區議員或民政事務總署分區委員會委員出任區議員,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做好地區諮詢組織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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