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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後/一心做「太空人」 隨時淪為「港傭」\卓 銘

時間:2021-04-13 04:23:55來源:大公報

  英國繼續藉BNO做文章,繼宣布撥款4300萬英鎊(折合約4.6億港元)支援移民港人後,日前內政部又更新BNO簽證的申請指引,容許BNO持有人與其配偶或伴侶、未滿18歲的子女分開申請簽證,也就是俗稱的「太空人」方式申請簽證。

  該政策簡而言之,就是讓家庭成員可以分開申請簽證。比方說,有家庭想以BNO「5+1」方案移居英國,但仍要在香港處理生意,才能有足夠經費移居或負擔移居後的生活,這種情況下,父母其中一方就可以先帶子女到英國打點,然後交由其配偶在香港賺錢,待條件容許後再到英國會合,讓有意移英的港人能有更彈性的安排……也許某部分人是這樣想的,但這正正是BNO新方案的陷阱。

  先補充一點基本資料,BNO持有人如欲移居英國,首先要在英國居留滿五年,才能申請定居資格,定居一年後方可以申請入籍,亦即「5+1」方案,而且英方有權拒絕申請者入籍。如今英國容許BNO持有人以「太空人」方式移居當地,由在港一方賺錢,然後寄錢給遠在英國居留的家人,這種模式就有如外傭在港賺錢並寄給家鄉的親人,與其說是「太空人」倒不如說更像「港傭」,從中得益的絕不是在英家人,而是英國政府。

  看似「優待」實為榨取金錢

  所謂魔鬼在細節,此政策最大的問題,在於BNO持有人的子女,必須和父母其中一方一同獲得定居資格,而BNO持有人的配偶或伴侶則必須與主申請一同獲得定居資格。看到這裏,相信多麼天真的人都不禁會問,假如主申請人的配偶先行抵英,主申請人卻因為香港的商務原因,需要六、七年過後才可以與家人會合,其配偶可以居英滿五年就即刻申請定居嗎?答案是:其配偶必須延長居留,等主申請人也在英國待滿五年後,才能一起申請居英權。想當然爾,未有英國公民身份的港人,是無法享受任何社會福利的。

  換而言之,原本簡簡單單的「5+1」,隨時變成「n+1」,有計劃赴英的港人隨時要花更多金錢應付當地的生活,如果主申請人與其配侶相隔五年才會合,整個家庭至少要用11年才能成為英國公民(假如申請獲批)。保守估計,舉家在英國待滿六年也需要過百萬港元,若然要居住十年以上,可能涉及過千萬港元,這才是英國的真正目的。

  另外,假如申請人與配偶期間產生不合離異,或香港的生意出現了問題,留在英國的港人再無法應付日常開支,又該怎麼辦呢?若另一方可以繼續提供生活費猶自可,但如果是相反情況,難道留英的港人待了這麼多年後,最終要返回香港嗎?那之前在英國花的錢豈不是白白倒落鹹水海?難不成英國政府還會原額奉還嗎?對英國而言,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

  更重要的是,以「太空人」方式移居,隨時不能入籍兼賠上家庭關係。對成長中的子女而言,與雙親的關係會很大程度影響他們的性格和價值觀,如果是年紀尚幼的子女,跟父母分開的影響就更大,而這可能一生也不足以彌補,也不是光憑通訊軟件就能解決的。配偶之間長期的遠距離關係,也可以引發各種問題,犧牲這麼多,難道真的值得嗎?

  到灣區發展遠比英國好

  說到尾,如果英國真心「支援」港人,回歸前就不會推出BNO這種虛假的護照,「剝奪」香港人「居英權」。事實證明,天下沒有免費午餐,英國不是開善堂,香港人想移居英國必須自掏腰包!

  再說英國日前宣布的「支援」港人撥款,4300萬英鎊看似很多,但如果平均計算現時27000名申請者可以分得的金額,不過約1600英鎊(折合約17000港元)。區區17000港元在香港每月的生活也未必足夠,遑論在英國沒有福利?這還是保守估計之下,若然以後有更多人申請BNO計劃,4300萬鎊只會愈分愈少,英國政府早前聲稱,第一年申請移居的港人有機會超過15萬。若果4300萬鎊這個數字是建基於15萬的估計人數,那每人只能分得不足300英鎊,這恐怕連機票費用都不足補貼。

  一些人把「讓家人過上更好的生活」、「讓子女有更多的發展空間」視為移居英國的理由,但現實中,移居英國的成本不菲,到埗後也未必是他們夢想中的天堂,至今英國疫情仍然嚴重,最近北愛爾蘭親英的激進派也發動了多場暴力騷亂。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留港發展、到大灣區發展必定比移居英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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