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小部分醫護人員在2月3日開始罷工,雖然是一小撮人,但是所犯的罪行可就大了。須知醫護的職責非同小可,全世界把醫病救死的神聖工作擺在戰場上唯一神聖不可侵犯的國際公法上,為什麼紅十字會可以在戰場上安全救傷,交戰雙方都不敢向他們開槍?因為這是國際頭等的大罪,犯者會被當戰犯論處。
當前全世界都面對這一次的新型肺炎的侵害,世界衛生組織也發出了全球戒備應戰,想不到本港竟有醫護人員無知到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在病患最需要他們的時候,竟然拋棄神聖的職責走去罷工。試想:在戰場上的政治仇恨即使到了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程度,都還得尊重紅十字會的工作。這幫醫護人員如今是要求政府「全面封關」,何況封不封關不無爭議:有無必要?是不是時候?是不是別無選擇?封關後的民生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一大堆,但這撮醫護卻自以為是,自我把持,明知自己的職責在此時此刻最為重要,偏要選擇在此刻作出要挾,不是要挾政府而已,而是要挾全民,如此大罪行,很有必要在此加以揭露。
第一,拿病人的生命玩政治。
任何敵對雙方都不能走進醫院拿病人當擋箭牌,否則便犯下了無可申辯的罪行。儘管這小撮醫護自以為自己的罷工是正義凜然之舉,但是他們所作出的要求是要政府封關,這個請求極具政治爭議,因為一旦封關,假如只針對內地人,防疫仍有漏網;連港人也封絕兩地來往的話,是否連糧食等生活必需品的運輸人員也要封關?這樣的做法,涉及的利益矛盾已是天大的政治問題。缺糧是全民生死的利害問題,誰敢負起這麼大的責任?這小撮人不在其位,不知政府要面對的是全民複雜的利益衝突,能光聽醫護一面之辭嗎?由此可見罷工的醫護只是政治幼稚。
第二,棄病人不顧等同醫療疏忽。
所有病人都應擁有獲得治療的權利,假若醫護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低於認可的醫護執業水平,例如沒有為病人提供及時治療或看護,或因為任何理由延誤診斷,導致病人受到不必要的傷害,甚至死亡,便會被視為醫療疏忽。這次面對危險的新型肺炎,部分醫護罷工擅離職守,造成醫護人員欠缺,最終受害的只會是病人。若有病人或其家屬就醫療疏忽提出索償,指控成立的機會很高。
第三,嚴重違反醫德。
醫護罷工不但有醫療疏忽之嫌,違反醫德更不在話下,大家都知道,當醫生護士不是一般的職業,而是很特殊的工作,特殊是因為照顧病人可能是很危險的工作,像過去「沙士」流行期間,便有醫院的醫生因為怕被病人感染而藉故放假,但一人取巧,其他同事也不笨,當一窩蜂齊都請假時,醫院出於無奈只好強迫其他員工工作。這種情況說明了醫護工作的危險,非要有很高的道德修養不可。這便是為什麼整個社會不管中外,都把醫德抬得很高,為了確保醫德體現在每個醫護人員身上,整個醫護人員的訓練都當作專業要求來培訓,不單在技能上考核嚴格,在醫療事務上也都監管嚴緊,保證醫護人要敬業樂業,避免有差錯,每個人都應該互相珍惜、互相監察,因此這次的醫護罷工,即使是一小撮人,也不能聽之任之,要當成「害群之馬」來處理。
第四,濫用罷工權利。
根據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但這種權利不應全無界限,以美國為例子,其《國家勞資關係法案》容許罷工,但同時限制或禁止了某些可導致國家危機的行業罷工,如航空和鐵路業員工。現在香港面對新型肺炎,正正需要醫護謹守崗位,用罷工來癱瘓醫院作為他們的政治武器,如同把香港引向一次大危機。在運用罷工權利之前,醫護人員實有責任保證醫療服務正常運作,否則,就是濫用罷工權利。
以上是四大罪狀,其他礙於篇幅,就此帶住不贅!
原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