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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不應允許出現「政治口號」\陳鋒

時間:2018-07-11 03:16:44來源:

  昨日「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涉及2016年反釋法遊行的非法集結等8項控罪受審。但其間發生一件小插曲,其中一名被告陳文威穿着印有「結束一黨專政」字眼的上衣出席庭審,被法庭書記長要求換衣服或遮蔽字眼,但裁判官其後認為問題不大,表示暫不會採取任何行動。這一決定無法不令人感到困惑:顯而易見的「政治口號」出現在法庭而又不採取行動,這會向社會發出怎樣的錯誤信號?

  據報道,被告陳文威在庭外稱,他完全沒有宣示政治主張的意圖。這一表述是否成立,更令人質疑。本案雖然涉及的是「非法集結」、「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等罪名,但被告當時參與的卻是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因此,如果說「結束一黨專政」口號與本案完全無關,是說不過去的,也是無法令人信服的。

  而裁判官黃雅茵其後的決定,更令人無法理解。她在小休後開庭,雖然說不希望法庭是處理政治議題的場所,或有政治字眼帶入法庭;但同時又說,被告衣上的標語與案無關,現階段陳拒絕更衣、前後反轉上衣穿或遮蓋該些字眼的要求,法庭也不會採取任何行動。

  市民猶記得數月之前,高院在審理旺角暴亂案期間,旁聽的「王婆婆」戴上印有「光復香港」字眼的圍巾,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的案例。旁聽者都不可以身穿或展示「政治口號」,更何況是被告本人?如果按裁判官的邏輯,「光復香港」和旺角暴亂是否也可以視作沒有直接關係?

  市民尊重法庭和裁判官的決定,但昨日的決定與市民一貫的理解有很大出入。實際上,這令人憂慮將向社會發出錯誤信號,日後「佔中」審理時,全部旁聽的市民都穿上「結束一黨專政」是否也是沒問題的?法庭不應懼怕任何政治勢力,更不應出現前後矛盾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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