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與充電寶相關的航機安全事故頻生,香港民航處於今年3月24日發出通告,更新對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攜帶及使用外置充電器的要求及規管,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香港民航處今年2月發出通告,提醒航空業界須嚴格執行對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後。民航處3月21日與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會面,並於3月24日發出新通告更新規管。根據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就飛機乘客攜帶上機物品的相關規定外,由今年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為其他便攜式電子裝置充電,和/或為外置充電器充電;以及不得把外置充電器放置於行李架上。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